
包裝打開一團亂,說明書的封面被撕破,耳機還壞了。
我去他們的網站,詳細檢查之後,發現他們要求「三天之內聯絡賣家」,於是我馬上打電話。
一開始對方態度不是很友善,強調他們都是「檢查過才會寄出去」的,根本不可能有我說的問題,一直到我說我開箱有影像紀錄,他們才軟化下來,我說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手機有問題本來就有權利要求退貨,而且我不但在消費者基金會規定的「7天之內」,更在他們要求的「3天之內」就跟他們聯絡了。
後來他們要我「把商品寄回去,等他們工程師檢查」。
我聽了不是很高興,產品明明有問題,為什麼要等他們工程師檢查,難道他們工程師檢查沒有問題,就不退貨了嗎?
但是我沒有繼續爭吵下去,自己付費把商品寄回去。
上個禮拜二商品寄達,對方說他們收到了之後就沒有音訊,我每天打電話、寄訊息,就是沒有聯絡,為了保留一個緩衝,遲遲沒有在這個交易紀錄上面標負評論,一直到今天,他們打電話來了。
他們的回答是「我們只提供換貨,如果要退貨要付30%的手續費」,還說他們有「寫在關於我裡面。」
我聽了很生氣,「虛擬平台購物7天內可以退貨」是政府規定的,我今天不但在7天內,還在他們「公司規定」的3天之內就跟他們聯絡,而且我不是平白無故退貨,我的產品是有問題,是有理由的。
可是他們一直強調他們「有寫在關於我裡面」,我說
第一,他們這樣的規定不合理,也不合法。
第二,他們並沒有寫在商品的網頁,在交易的時候也沒有告知我,反而是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說他們有寫在關於我裡面。
我回答他們:「這項規定你們並沒有寫在商品的網頁上面,聯絡我交易的時候也沒有告知我。」
他們回答:「購買商品本來就要點進去『關於我』看的,你不看不是我們的責任。」
我說:「可是你們這樣不合理也不合法,為什麼我付錢買了一個有問題的產品,不但不能退貨,還要自己承擔30%的損失?」
然後他們說我很激動,就掛電話了。
我這次的消費只是5,000,所以30%是1,500,但是萬一我購買的東西是5萬元,這樣一扣就6,000元了,這種不合理的規定怎麼可以要求消費者接受呢?
請問一下各位前輩,我要怎麼處理呢?商品也寄回去了,錢也還在他們那邊,我真的很不高興,我知道政府規定網路購物7天內有免費鑑賞期,但是他們說「一切都照公司規定」,我就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希望各位前輩可以給我一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