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算台哥大 東信 我相信還是有很多值得改善的地方
本文網址如下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1/2089534.shtml
電總相關公告網址如下
http://www.dgt.gov.tw/Chinese/News-press/93/press-dgtnews-930621.shtml
【記者龔小文/報導】
日前爆發高達2000萬筆的個人資料外洩案,使民眾人人自危,籠罩於詐騙潛在危險,電信
業也赫然出現於外洩來源之列。交通部電信總局昨天公布今年度電信業者保護用戶個人資
料
作業的評鑑,20項複核成績總分以台灣大哥大、東信電訊表現較佳,但仍有待改善的空間
,
遠傳電信則吊車尾。
電總昨天公布的本年度「電信事業配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情形」中,台灣大哥
大以總分79.68表現最好,東信79.01緊追在後,其次是大眾電信的77.68,和信電訊的76.6
7
,中華電信的75.33,泛亞電信的73.5,遠傳以72.36分敬陪末座。
電總表示,此次評鑑共分8大項、20單項,每項占5分、滿分100,各單項表現雖有重要程度
的差異,但總分仍能略窺業者表現高下,業者委外處理個人資料也首度納入評鑑。
電總說,電信業者普遍在系統軟硬體的管理措施上,都較去年改善許多,「人的問題」反
而變成資料外洩的關鍵,日前爆發的大宗洩密案正是因為員工無知或與不肖集團勾結所致
,
雖然都是業者內控機制主動發現,但用戶資料已然外洩,電總也不諱言無法「百分之百」
保
障民眾權益,已要求電信業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主管也應「夠靈敏」,注意員工素行和操
守
,否則須負連帶責任。
電信業者已提出減免1到3個月月租費或通話費、免費換號的資料外洩補償措施。電總建議
,業者與員工或委外公司應簽訂保密合約,明定資料外洩的單筆賠償金,例如1筆500元,
墊
高犯罪成本、遏止犯罪。
電總對電信業保護用戶資料的評鑑是從民國89年開始,過去都僅由業者自評,去年開始加
上電總人員實地複評。今年複評是在5月21日到6月18日間進行,正好爆發橫跨刑事局、電
信
、金融業、高達2000萬筆的資料外洩案,這項評鑑格外令人矚目。
電總複評是事先通知業者時間,由業者報告並提出佐證資料接受詢答,亦赴機房、門市實
地查核是否落實錄影、資料上鎖等措施。電總表示,明年將改以「不定期」評鑑,增加評
鑑
與實際情形的準確度。
【2004/06/22 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