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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和電信公司綁了約 發現合約不合理 能無條件解約嗎

請問和電信系統商如果簽合約了 現在能馬上無條件解約嗎

因為我現在看到很多案例
都是直營店 騙無知的老人家多辦門號高月租高價手機再綁i-mode
老人家的通話量接近0 按鍵也都看不太到 最好是會用i-mode上網 傳簡訊 聽mp3
強推銷給老人家覺得很沒商業道德 以前爬過文 好像有看過類似的一篇文章
問問法律有保障合約一定時間的鑑賞期嗎?



現在也好多冒稱電信公司的經銷商 打著贈送,活動,優質客戶等..名目
再促鎖門號 一時不察的消費者就中計了 等收到帳單 才知道受騙
騙騙騙 看了真叫人無力
2006-11-22 1:30 發佈
鑑賞期7天 電信法有規定喔~~ 當然前提是手機不能損壞的部分拉

梅仁耀 wrote:
鑑賞期7天 電信法有規定喔~~ 當然前提是手機不能損壞的部分拉


好奇問一下是電信法哪一條規定的啊?
剛找過電信法,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眼睛花了,似乎沒看到還有這規定耶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梅仁耀 wrote:
鑑賞期7天 電信法有...(恕刪)

沒有這事。新手發文,建議謹慎為之
簽約動作通常都是在實體商店進行,非法規定義下的郵購行為,所以七天鑑賞期不適用

如故事所言,店員心態可議,有違道德規範、未善盡告知責任
然而簽字是大事,落款前,本就該充分了解雙方權利義務

我天真的一點想法:
對於民法未成年者,簽約需要監護人行使同意權
那麼,是否以後可能再加上,年滿60歲者,需60歲以下直系親屬陪同,並聯名簽字始生效力
至於違反者,罰業者、店家,並無條件解除合約

類似這樣的概念,我想應該是有必要的吧
常在門市看到口條不清、思慮模糊的老長輩一副任人宰割模樣,總覺得很心疼
看到這就有氣
之前家中就有長輩這樣被"遠傳"洗去
礙於簽約人不是我本人
省時間...等等
直接丟錢解約
於法~簽約者站不住腳
於情~人家要賺錢誰跟你講情
於理~一定說當初有跟你講合約內容,都簽了也不理你
@@ 我好像搞錯了 應該是消費者保護法的部分 對不起樓上的大大 > <
可以請大大在確定一下 基本上如果因為有爭議的問題要做取消 譬如收訊 家裡反對 反悔不想使用等等之理由 其實這些都可以透過店家來做取消的 當然要取消的時候店家當然會慰留或是告知無法取消 因為不如此做的話店家無法賺錢 可是如果跟店家抱怨的話 基本上店家都會協助處理的 只是可能會被收取幾天的月租費 要看取消的日期而定 當然 總不能說用了2個禮拜1個月才說不適合或是其他原因說要取消 這樣不管是誰都無法接受@@
這樣說還是不對....
雖然我們消費者要保護自身的權益..但是不能無限上綱...
消保法的七日鑑賞期有其定義..針對像是郵購類還有像是非主動性的購買行為...

雖然像是有許多店家也是有提供七日鑑賞期...但是針對過分的訴求..
硬要店家吞回去..實在是不合理..

...在資訊不對偁的情形下..如果你是被店家的口沫橫飛騙了..
也許是可以透過電信公司或公正機關來尋求協助...
但是如果就像你說的..家人反對.自己反悔..用這理由要求退貨..太扯了....
= = 家人反對 後悔申辦 這個理由我朋友是真的有遇過 而且是取消成功.....
所以我覺得主要是看店家願意不願意處理而已吧 因為畢竟店家是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樑
如果店家都不處理的話 可以請業者協助看看@@
所以要申辦之前 真的要自己先做判斷 不要被店家的說辭唬了 不確定的部分會建議跟店家詢問完之後再打電話到業者的客服 有時候會有2種不同版本勒
不過有時候客服礙於電話錄音 一些可以站在客戶立場想的建議沒辦法直接告訴客戶 不過比較好的客服會用迂迴的方式提醒客戶 就看客戶理解力了
PS:我的客服朋友經驗談~~
梅仁耀 wrote:
家人反對 後悔申辦 這個理由我朋友是真的有遇過 而且是取消成功.....(恕刪)

確實是有!而且不少!但是這些是店家基於某些理由(例如:同情、不想吵架、和氣生財…),但無論是什麼理由,都不代表「一定」、「必需」、「應該」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取消合約。尤其是像「家人反對」這一類的…恕小弟用詞強烈點,這種理由實在太誇張而且太不負責任了。

梅仁耀 wrote:
所以要申辦之前 真的要自己先做判斷

這就對了,這才是負責任的作法。

PS.這位梅大哥,您既然有客服的朋友,怎麼不聽聽他怎麼說關於「家人反對」的理由?難道他也贊成這種理由來取消合約?
執著!索尼‧愛立信 wrote:
沒有這事。新手發文,...(恕刪)


如果對於60歲以上作限制的話,恐怕有一大堆年過60歲的政治人物和政客會出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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