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8年12月23日的時侯辦了一隻nokia 5800 搭配的方案是765x36個月 打8折
記得當初手機折價算下來也才6000元右左(非遠傳門市辦的)
直到今天我想用無限上網 無奈直接加辦上網沒有什麼優惠
想提前解約,合約到期日是101年12月23日
打去客服問 得到違約金竟然高達10500元
手機那時侯空機也才一萬整......
我合約才剩一年8個月 這樣的違約金哪合理啊
說我當初簽的是三年違約金都不會減少
有這種合約嗎?
有人有這種情形嗎?
遠傳門號 去年五月辦的
月租398的樣子吧 沒上網
我也是要繳違約金 因為手機浸水 要換新的
我打電話去問 才2200而以欸
好像沒有像你那麼貴!
只是不知道如果自己要繳的話 要不要保人的雙證件呢!!?
ape12342000 wrote:
我在99年12月23...(恕刪)
請把你當初簽的合約拿出來看看...
上面會有寫到違約金的部分
那個金額...在去除以你的合約天數
就是你的應繳金額
像大大的情況...大約還有1年半左右
計算實際的"天數"..然後把你剛剛算出來的應繳金額*剩下天數
就是你實際要繳的違約金...
ex:合約上註明違約金8000元..綁約36個月
那就是36個月*31天=1116天..總共綁約1116天
再把8000元/1116天=7.168元
也就是說1天是7.168元...
那麼如果合約還剩下200天的話...
那就是7.168元*200天=1433.6元
以上的計算方式應該是所有電信公司都通用的算法
因為我在亞太解約就是這樣算的...
亞太的人員說...這是NCC規定的算法..直接計算天數...是比較公平的
路見不平..
繞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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