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感謝mobile01各位的熱心討論,與提供網友許多寶貴的解答,第一次po文,就由衷地獻上一份大禮!
去年底,莫名其妙收到威寶一張五千元的帳單,便自組真相調查委員會,幾乎找遍了Google天神可發現的關鍵字組合網頁,找到mobile01的玩家與專家給我許多的理由與答案;以及許多與我相同遭遇的網友,還有極少數的網友讓我了解「一樣米養百樣人」的時代新義。
我因為沒有辦自動扣繳,所以沒有小朋友跑到威寶家去,所以我也不怕他到時只退我一半。不像有位Ronny網友已有五個小朋友先跑到威寶家去了,到消保官還花了一個半小時維持各打五十大版。他的網文真是字字血汗錢啊!
本文也不想再去討論什麼設定的問題,或是會不會使用的問題,其他相關版經討論很多了,卻還是一而再的發生。只是想告訴大家——
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而讓別人牽著你的小朋友離家出走!!
遭遇到消費問題,先把「狀況」搞清楚,把帳單、合約、廣告單等一一收齊。沒有的話,上網找。再去請教親朋好友,以及上網做功課。確定是廠商的問題的話,列明問題點與客服問清楚,記得客服編號與貴姓,有録音有真相。不用期待主管會理你,我的經驗是,直接找消保官比較快。否則「自行吸收一半」才不會變成「全額吸收」!自己去找「消保法」,自己研究一下。
若是電信業者通訊服務問題的話,還可以找NCC。若是廣告不實,再加一個公平交易委員會。會罰錢的比較有在怕。若是有主管單位怠忽失職、監督不周,再加一個監察院。這就有你忙的了。
若是嫌太慢,找看看有沒有媒體的朋友。再不然就找議員或立委,他們也要曝光衝業績,看事情的大小與業務的主管是中央或是地方。記者會一開,主管就自然會出現了。
我的結論如下:
1.這是違反定型化契約的問題——請看你的「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背面第四條,或「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營業規章」第九條。均載明:用戶得於申請書中選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務。我只有勾選:「449無限上網」方案:「國內Internet行動網際網路無限量傳輸」,並未選擇「Vibo行動網」之服務。威寶卻不用申請就預設為開啟服務,記者會中還說「這是貼心」!那我要出國漫遊還有申請才會開通,不就「很不貼心」囉?
這跟合約上有沒有寫與會不會、有沒有設定什麼關係?馬路有坑洞害人摔死,還要怪他沒看到洞、不會騎車?馬路本來就不該有洞啊!有人性、有理性一點,好嗎!?
2.「449無限上網專案」電視廣告與傳單均未提及其他費用的產生——九十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平交易會已針對威寶威通卡廣告開罰一百萬元。本案手法如出一轍。
3.其他涉嫌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有六條,分別是:第四、十一、十二、十三、十四、二十二條。請自行查閱。
4.威寶人員聲稱,其他消費者可個案申請「看看」。因為威寶把所有的上網服務全部開通,所以只申請INTERNET卻產生WAP費用的,每月上限二千五百元;只申請WAP卻產生INTERNET費用的,每月上限四千元;只申請通話服務而沒有申請上網服務的,每月上限可達六千五百元(前二者相加)。包括已退租的,都不要放棄喔!
最後,歡迎想找回小朋友的網友上來討論;要說風涼話的人就不必了——相關的版已看太多了。還有人說要叫人賣智慧手機去付帳的——台灣人是怎樣了?明明就是受害者,還有人要裝內行,還要落井下石。喝了毒奶還要被駡貪小便宜?再便宜的品牌奶粉,還是不該有毒啊!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然就要找到懂法律的人來幫你。讓我們為創造更保護消費者的購物環境一同努力吧!
PS, 有圖有真相!由上到下:1.有掛號郵戳的威寶官方信封,2.最新一期帳單,有「—5,000」旁邊有撕邊鋸齒痕,3.二封威寶來信精華,底下有公司章。請網友不用懷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