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神腦門市申辦時
服務小姐說有舊帳未清
,於是打123查問,發現有9年前的HN812XXXXX約$2000多帳未清
客服人員告知須臨櫃處理
花了半天時間到櫃檯親自處理,也填寫申訴單

問題是:
1. 9年前我有與一家民間公司申辦Hi building的案子,也按時繳費給該公司,我退租時也將機器完整退還結案,為何中華電信卻要向我收費

2. 換另外一個法律角度,此案已過9年早已過請求權時效2年(依民法127條第8款,商人提供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早已消滅;或依民法第126條規定網路電信之債權請求權時效期間,應與租金類似,消滅期為五年。因此中華電信也無權向我要這筆款項。
3. 中華電信帳務人員告知,若本人要新申辦任何中華電信的服務,則"務必一定"將此呆帳付清始可申辦

難道中華電信仍要將類似這種收不回來的應收款項列為可收回的帳款??
真是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