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事都公開,就會向榨油事件一樣,都沒生意?!ISP業者在契約上所註明的網路速度都是不保證頻寬,他質疑業者到底還能保證什麼?ISP業者常會以上網地點到機房的距離遠近,作為網路速度不足的理由,但是距離沒有改變,而速度卻忽快忽慢,這是因為業者假定網路使用者不會於同一時間上網,而設定頻寬共用的方式,稱為集縮比,業者利用這種設定方式,來降低設備成本。如果集縮比越大,使用者塞網的機會就愈高。
上Internet 即使是ADSL也沒有保證速率, 何況是3G.只有你一個人用的時候很快很爽, 很多人用的時候就是大家Share囉!同一條ADSL不同時段上網速度也不一樣, 因為ADSL也有設定集縮比.同一時段連線到不同網站也有不同速度, 因為ISP主幹有設定集縮比........好像太多太多了, Internet本來就是很方便但是不保證速率的世界.
如果開車出門,政府都做不到給你保障行車車速了,而要求網路保障頻寬會不會強人所難呢?網路四通八達,誰有辦法保證每個地方都不阻塞,有的話不請他來當交通部長真的是全民的損失啊.資源就這麼多,大家都要過生活,禮讓是美德,當然錢多不要集縮,拉專線都可以,至於物有所值可能就很難說的準.至於按performance是很公平啦.例如按下載量,流量,只是月付吃到飽的用戶,願意嗎? 不小心收到的垃圾郵件/廣告和莫名的廣告網頁可都要收費呀?
4樓6樓兩位說的蠻有道理的,但我想事情還是要分清楚,政府是公家機關,6樓所說不能保證車速,我想我們也許能用共體時艱來替政府說話,但ISP業者呢?他們可是民營機構,難道說就如另一位所說的,用餐並未享受到應該有的服務態度,仍要給小費嗎?這樣的邏輯小弟覺得並不對,任何要從消費者手中賺取利潤的單位(不論公民營),都不應該用這樣的說法來說服消費者,如果消費者接受了(妥協),這樣的現象轉變為常態,那消費者的保障到底在哪呢?
nowind_king wrote:4樓6樓兩位說的蠻有...(恕刪) 你誤會了. 關鍵字在於資源有限這個辭上面,天底下很多事不是在文字上爭輸贏就會解決,難道爭贏了,台灣島的面積就會增加一倍嗎?其實用戶到ISP之間很少阻塞,測一下自家ISP網站都知道,集縮比往往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連接目的端中繼的站點問題.地球不是平的,有高山有海洋,不是隨便都有電纜光纖在爬山涉水的鋪建,也不會隨時有多出來的空路由等著誰來用,看看學校機關,台灣各公家/私人網路交換頻寬和聯外頻寬才多大,除以台灣十分之一的人口,每個人有多少kbyte可用.ISP有待商榷是服務收費價格的問題,而保障頻寬這件事,ISP還沒資格作保證(各國海纜公司都未必作得到).何必在做不到的事情上爭論呢? 降價比較實在.另外,不是每件是都把消費者權益搬出來就顯得師出有名,畢竟把供應商也是人,並不因為有賺錢就不是人.(不會有人覺得自己的公司/工作賺太多吧)解決問題,理性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