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你完全搞錯方向雜誌既然打上TEXT:巴哈姆特代表它們已經向巴哈取得使用權而且你都說了連續好幾篇、好幾個月都是這樣也很有可能是付費請巴哈提供的如果不是,這種公開發行的東西,巴哈應該會主動去跟對方求償的PACMAN的圖,看起來像是馬來西亞電玩展的官方宣傳圖吧網址連過去也是它們的活動網頁這種活動一定有廠商贊助的啊,何來侵權之有?p.s.我比較好奇這是哪本遊戲雜誌,為什麼是簡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