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DUDE wrote:
就拿你所說的"負責多...(恕刪)
你的"賺死了"...
基於看FF13的例子還是基於看PS2的TOD2的例子?
另外外判還有個保密性的問題... 當然, 合約可以訂得好以解決一切, 但信用度的問題...
自已在香港這邊就有過因為CAPCOM釋出BIO某代供雜誌試玩, 在遊戲正式出來前被洩露太多, 最後不歡而散的例子(結果好像沒起訴, 但好像終止了合作還是怎樣)~
尤其軟體相關的東西比硬體容易在保密上出事... 所以個人認為弄出部處理這些相對較保險;
簡單來說, 用國內字幕組/翻譯的情況看...
的確會覺得很便宜很簡單!
但實際上國內的勇士們一是沒賺錢, 二是不需負責任... 你不怕麻煩的話, 甚至可以在字幕顯示時加上大量註解! 但正經的翻譯為了好看的問題, 大概就是加個符號之後再弄個解釋頁面之類了~~
你要一家公司在既想賺錢又要負責任的前題下去多做一些... 嗯... 我自己是很難理解這是合理的就是了; 在玩家當然是合理要求啦! 但說到必賺、是廠商搞歧視而不做之類... 我不是不能接受有這類想法, 但是如果拆到理性分析仍是這種結論... 我是很難理解就是~
至於所謂經營市場, 和評估市場... 我覺得雙方也沒錯, 都是合理的做法~
是要經營一個荒蕪的市場, 提供好服務以預備將來能賺錢...
要看一個市場多少人買這商品, 才投入市場提供服務...
兩者都很合理吧? 硬要說只有第一種選擇是對的, 我做不到; 但我承認第一種做法對玩家/使用者有利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