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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不爽....

huang7380 wrote:
新買了MBP13很開...(恕刪)


+1我也會每"天" ...光顧

店家已經給你換等值商品了?你還想怎樣?
你也是當下實體店看過摸過才付錢給人
又不是網拍看照片而已....不密合是誰的錯阿?

它的錯? 它上面有保證說 :

{保證跟huang7380的MBP13完全密合,決不作假....}

小小一家店 一天給它來個像版大一樣的客人
5個就好,保證開不到2個月就倒

拜託 你立場換在賣家想想

更何況你應該當下拿你的MBP13裝裝看巴....

這個買衣服的案例不是一模一樣嘛?

hamster0204 wrote:
小弟住了10年 退的東西不多 但是還沒有遇過要20趴的重新包裝費歐

你可能沒去過美國的apple store,退貨是要付10%的重新包裝費

美國的商家,特別是連鎖店,都不是跟廠商買斷的,
所以你有問題的東西,或不喜歡的東西,都可以退
反正他就退給廠商就好了 :)

台灣,或世界上其它的國家,通常是商店買斷的,
所以你若退了,他沒辦法再賣出去,商店就要自行吸收。

所以 要集體移民了嗎?
hamster0204 wrote:
如果是消基會 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退錢 然後讓店家收個重新包裝費?

我只是單純的替消費者擔心他們的權益 因為台灣店家有的都翻臉不認人

找消基會的話又會像剛剛大大所提出的 要請假阿 什麼的 衍生出其他的問題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會 乾脆算了吧

如果消費者知道自己的權益就好了...(恕刪)



那扣錢跟換同值商品...

你覺得哪個你沒損失?

而且...大廠是不鳥你啥整新的

=============================
今天店家開店

燈光幫你打的美美的

冷氣開的涼涼的

店員店長還精挑細選來個帥哥美女

你問店員他還會幫你介紹到嘴角全泡

然後結完帳還給你一個甜美的謝謝光臨

結果你用完不爽

我要退錢!!!!

剩下的殘花敗柳要"被消費者"吸收嗎?

老大..我是開門做生意的
不是慈善機構


消費者.....

我是消費者.也是被消費者...

我真的買到不爽的東西.我也會拿去問問看能不能退

不能退 我還會微笑說謝謝

真的當過 被消費者

你就能明瞭為啥不能.也不想讓你退了
三井~ 外線就拜託你了!! 內線.......就交給趙建銘吧!!
阿呆8888 wrote:
那扣錢跟換同值商品....(恕刪)



我想這是每個消費者不同巴

有些人能接受50%50%的雙贏局面


有些人就一定要自己100%一面贏而已



觀念上的不同 , 講那些543案例多餘的
阿呆8888 wrote:
那扣錢跟換同值商品....(恕刪)


扣錢和換等值商品 在我 "個人" 的角度看起來

應該是換同值商品 比較"划算"

不過我的經驗我都還是選擇 "扣錢"

只買需要的東西

買錯了 不合適 給他扣個手續費或是包裝費

我都OKAY

板大他是不滿意產品不合 不給退費 只能換商品

不過我覺得要是能有適當的溝通應該不會氣成這個樣子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要求 不過 本來就是希望能有個雙贏的局面
不是新聞之前都有報說
有發票 7天之內都該退嗎?
還事都可以換等值商品?
R6.2 wrote:
照版大的說法同理可證...(恕刪)


Bingo, 美國加州買車有一定時間的鑑賞期. 我忘了是14天或是30天內, 在期限內你可以把車開回去要求退款. 但是車商有權扣除相關的費用.
這位仁兄你有很大的怨念...
這個過程,好像也不是敘述的很完整?
你有問過可以換或是他的店門口有說可以換之類的標語嗎?
huang7380 wrote:
很無奈的是~現在不論...(恕刪)


這倒是真的

雖然退貨機制在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就屬特種買賣才有猶豫期間

不過法雖然這樣規定,難道就不能再進步嗎?

雖然實體店鋪可以看得到商品

不過說實在的,有些商品都是包裝包裹著

店家又不給拆,又不提供展示品供參考

叫消費者如何能了解商品合不合用,適不適合自己?

比較進步又貼心的店家就會提供展示品供參考,並告知消費者把筆電拿過來裝裝看也OK,不是嗎?

要告訴樓主的是,以消保法的觀點來看,業者並沒有錯(不給退貨這件事上)

自己要精明點倒是真的,因為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真的不是很周到
很多網友的觀念真的都錯了,東西完整沒壞本來就可以全額退費了,全世界我只有看過台灣不行,用的跟吃得又不一樣,拿來比喻不是很好,這也是為什麼costco要繳年費申請會員,還是很多人願意的原因,台灣人真的人太好了,自己的權益放棄沒關係,但我覺得樓主並沒有錯,那樣的店的確是爛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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