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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德誼的人自己出面說明~~

冒用他人之心血結晶,給一個更誠摯的道歉也無妨吧!
如果作者不能接受,執意找出盜版提供者,何妨訴諸法律,由
檢調調查,在此爭論,似乎於事無補,且浪費公共資源,更容易
造成意見不同之各方同好筆戰,何必呢....
ayee wrote:
不想找人筆戰麻煩德誼...(恕刪)


基本上
我不是受惠者
但是
我覺得Ayee大說得沒錯
“必須搭配正版軟體“

我也覺得Ayee大只是爭個“其蒙子“
畢竟自己花了很多心思的中文化
要分享
也得店家跟自己照會一聲~
既然都做了
難道不會給嗎!?
但是
卻連聲招呼都沒有~
當然Ayee會生氣
若是我
也會有相同的感受
況且
該店家為那麼大的連鎖店
如此的舉動
著實不厚道
就算要使用
也跟Ayee大說聲
我想
Ayee大也不是想得到什麼酬勞
更非什麼感謝函
只是聲“基本的招呼“
而今
被發覺了
我想店家也只需要出面說清楚
最起碼
我也覺得
那是他們該做的
畢竟
他們展示的是Ayee大辛苦製作的東西
且“無料分享“的東西
這是很基本的吧!?


不好意思
看到一些發言
忍不住想發表一下
不好意思~
Mac愛用者 我的家都快被Mac給佔據了 包含我的荷包 ~我是Craig~
Ayee 中文化 ..... 在某些角度來說是有法律問題,
但是那是 Apple 跟 Ayee 的事 .......
端看 Apple 是否要告而已!
怎麼一堆人跳出來管人家的事呢?

至於德誼 , 沒有知會人家就拿來用, 還用在店裡面展示!
本來就不對!
就算人家的東西有法律上的問題, 也不應該如此!
這麼大家公司了, 這一點都做不好 .........

有夥伴願意熱心做中文化 ...... 大家應該感激才是!
站在什麼法律觀點來批 ....... 唉 ............

這樣子批下去, 批沒人要做中文化的時候 ................
可別再埋怨沒中文軟體可用啊!

Ayee ...... 加油! 我支持你啦!
nvb1981 wrote:
小弟是一個熱愛開放原始碼, 厭倦windows, 正想購入macbook的...(恕刪)


恕小弟見識淺薄, MAC 是開放原始碼嗎?
ryan_chang wrote:
恕小弟見識淺薄, MAC 是開放原始碼嗎?...(恕刪)


哈哈 大概有人以為只有win以外 其他都是開放原始碼的...
ryan_chang wrote:
恕小弟見識淺薄, M...(恕刪)

我想我那句應該用";"號來隔開, 免得大家會錯意, sorry

ryan_chang wrote:
nvb1981 wrote:
小弟是一個熱愛開放原始碼, 厭倦windows, 正想購入macbook的...(恕刪)


恕小弟見識淺薄, MAC 是開放原始碼嗎?


有些是~沒錯,但大部份都不是就對了~
在這篇文章回覆裡 感覺些許人的焦點都模糊掉了
中文化私下提供給人使用 並未修改程式 也沒有營利
法律上於情於理 都看不出有何違法之途

而Ayee想得到的
也只是一個道歉 和解釋該公司所擁有的程式來源
這很難嗎?
別隨意對他人品頭論足,尤其是站務喜歡的類型。
ROYAL_皇家 wrote:
在這篇文章回覆裡 感...(恕刪)



贊成

怎麼看也不像是Ayee大大在跟德誼要錢

單純只是表示自己的不滿而已
畢竟是辛苦很久的東西
經銷商問也不問過的就撿現成
(說得重一點了,但是真的給人這種感覺)
一通電話,一個Mail
對一個大公司來說應該不算什麼吧

至於為什麼不私底下像經銷商反應....

其實我覺得如果今天Ayee直接跟經銷商連絡
德誼也不見得會理他吧......


﹦﹦﹦﹦﹦﹦﹦﹦﹦﹦﹦﹦﹦﹦﹦﹦﹦﹦﹦﹦﹦﹦﹦﹦﹦

小弟有個想法欸
關於iWork的中文化部份
就客觀意義來看的話
無論營利的與否
對於Apple或者是AT

都是將iWork這套軟體推廣給更多更多的人來接觸與使用

基於這個出發點

小的並不認為Apple會對這件事表示反感....
(應該是連高興都來不及了吧,讓更多人用欸....)



小弟本身是讀法律的,真的對台灣的守法觀念感到心寒。使用別人的創作與發明,本身就有侵犯他人著作權問題。縱使他人的著作權的合法性有爭議,也應在使用前與該著作權持有人與關係人聯繫主動查詢著作權的使用權才是。姑且不論中文化是否先徵詢Apple的同意,若德誼要使用該中文化於法於私都應該先知會Apple與中文化製作人才是。應做到先查明才使用,而不是已經侵犯了再行修正。

看到許多網友的回應似乎都在法律的邊緣尋找可逃脫的漏洞,很多人的意思就是說,反正中文化本身都有可能侵犯Apple的Copyright(有爭議),因此,使用他人所製作的中文化也不見得就是違法或侵犯到他的權利,反正他也不見得合法。但是,使用者本身有對此著作權做過確認嗎?倘若,製作中文化未經Apple同意視為違法,那麼使用違法的中文化公開展試,就不是違法的更嚴重了嗎?不管如何,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之創作就是違法,再多的藉口都無法改變這個客觀的事實("得誼"使用"ayee"製作的中文化)。這件事對得誼一開始就未經查證著作權的情形就已經錯了,這麼大的連鎖店應該知道著作權的重要性與嚴重性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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