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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這種判斷力也能當電算中心的監控員 害我的mac白白被污辱

vistac wrote:
不錯,我喜歡這個論點...(恕刪)

m...
以上的我都會..也是 ie..
但是我也不當MIS了.
網路即生活,生活即網路.
lsrchen wrote:
今天下午在學校內 ...(恕刪)


回歸正題:
建議你先看看該校的網路使用規範,有問題依規定申訴,不要做過分的人身攻擊。網管人員也只是盡他們管理的職責,相信流量的數據他們應該可以提得出來的,如果你要求證據的話。我是覺得他們的服務態度該改進。




致理技術學院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94.03.23 行政會議通過

 

一、為充分發揮本校校園網路(以下簡稱網路)功能、普及尊重法治觀念,並提供網路使用人及管理人可資遵循之準據,以促進教育及學習,特依據「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本規範。

二、網路使用指以網路設備(如電腦、行動電話、掌上型數位機具等)透過各種傳輸媒體(有線媒體如雙絞線、光纖等;無線媒體如無線電波或微波等)接取網路達到與其他網路設備通訊之目的。

三、網路使用人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有涉及下列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 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 違法下載或拷貝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 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上傳於公開之網站上。

(四) 電子佈告欄系統(BBS)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經作者明示禁止轉載,而仍然任意轉載。

(五) 架設網站供公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六) 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四、網路使用人不得有下列濫用網路系統行為:

(一) 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二) 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三) 以破解、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等方式,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四) 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

(五) 隱藏帳號或使用虛假帳號。但經明確授權得匿名使用人不在此限。

(六) 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

(七) 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掠奪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

(八) 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九) 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其他違法或不當行為。

五、網路管理人指管理網路使用之當事人。

六、網路管理人之管理事項如下:

(一) 協助網路使用人建立自律機制。

(二) 對網路流量應做適當之區隔與管控。

(三) 對於違反本規範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人,得暫停該網路使用人使用之權利。

(四) BBS及其他網站應設置專人負責管理與維護。違反網站使用規則者,負責人得刪除其文章或暫停其使用。其情節重大、違反校規或法令時,並應轉請學校處置。

(五) 其他有關校園網路管理之事項。

七、網路管理人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使用人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為維護或檢查系統安全。

(二) 依據合理之懷疑,認為有違反校規之情事時,為取得證據或調查不當行為。

(三) 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四) 其他依法令之行為。

八、網路使用人違反本規範,應受下列之處分:

(一) 網路管理人得立即停止該網路使用人使用網路資源,以免影響網路正常運作。

(二) 如情節重大,得移送學校依校規處分或依行政程序處理。

(三) 網路管理人違反本規範時,應加重其處分。

九、依前條規定之受處分人,另有違法行為時,需另依民法、刑法、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

十、違反本規範者對於本校處分有異議時,得依本校相關規定,提出申訴請求救濟。

十一、本規範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photodesignch wrote:
AvalonDC, ...(恕刪)


恩恩
謝謝您的指導
小弟才疏學淺
只管過實驗室的網路
當過公司NT平台管理員
一段時間的DBA
目前自己和朋友們的伺服器全部都跑在Linux上面
今年年中要去考NCLP
小弟沒有您雄厚的"資歷"
但小弟比您幸運的是小弟週遭的人對小弟都不錯
至少讓小弟在這短短數年的實務經驗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您可能就比較不幸了
做了這麼多年竟然沒有半個人糾正您的觀念
小弟應該為您感到惋惜跟遺憾

另外
也謝謝您的提醒
小弟我會認真看書
而實際上小弟每天書不離身
因為學無止境
尤其是資訊方面的學問一日千里
如果停止學習是非常糟糕的
小弟深知此點
所以在實務之餘也不忘看書
不知道擁有雄厚資歷口若懸河的您
是不是也有著如此不斷求知的勤奮呢?
還是只是仗著您的雄厚資歷到處以老賣老而已呢??

昨天小弟本來要回您
但後來覺得實在是回的很無力
所以作罷
今天看到這麼多朋友回應您
不知道有沒有讓您有一點不一樣的想法跟感覺?
還是說您依然認為這些回你文的網友每個都是門外漢不足掛齒??

當然
如果您所謂的"門"是指你們家的大門那就另當別論了...
因為所有網友都不會進你家門
所以當然都是門外漢嚕~~
當初看到這個標題,就想說...

"這個討論要破50篇以上的回應文應該是遲早的事兒"

所以就等待...果然不少值得學習參考的文章跑出好多好多^_^

當然並不代表說光用看的就能了解,但是總是多多少少啦

其實看完原文時,我只有一個結論..

就是→"有話好好說"

什麼事情都沒有了,道理就像之前有位網友po關於服務人員對消費者態度問題的討論類似

"態度" ,其實就只是態度問題

網管人員的專業負責以及學校的政策與規定這些都是ok的東西,尊重與配合是一定要的啦

有話好好說什麼事情都沒有了,有話好好說大概這篇文章也不會出現^_^

在下以為樓主應該也是這個意思,並無意冒犯或是攻擊特定職業以及挑戰公權力的意思
PhoeniX Zhang VR Studio Post-Production\VFX Editor
CCIE wrote:
有的,上個月台灣第一個Security CCIE已經出現了,這位也是double CCIE.
...(恕刪)


真的啊!聽到這個消息有給他高興一下說.

怎麼都沒聽我朋友說,不過CCIE們都很忙的.

還有時間可以拿二個,真是太強了.
呃~久違了我的CCIE Lab,太久沒跟您們聊天,所以主人我的手指頭會有點生疏,接下來的時間麻煩您們多多指教。。。
學校網管素質打問號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我學校也是那樣...

看記錄就代表一定對了嗎?
哪裡好吃哪裡去:美食避雷箴 http://mshw.info
lissam wrote:
請反問老師既然說是你...(恕刪)

如果跳脫出這個話題,看到很多人對「老師」這個名稱有很多的誤解,
但是我想板大提到的「自稱是MIS的老師」,那一位MIS我想他真的是傷害了「老師」的名號,
在我任職的學校裡真的很多只是「幹事」或「純行政人員」,但是他們在校外都自稱是「老師」,
聽在耳裡真的很不是滋味,如果單就我真的是個老師而言!
很多的感嘆和辛酸,我們辛辛苦苦建立的名聲,就毀在這些人手上。
無言啦..........
s865057 wrote:
如果跳脫出這個話題,看到很多人對「老師」這個名稱有很多的誤解,
但是我想板大提到的「自稱是MIS的老師」,那一位MIS我想他真的是傷害了「老師」的名號,
在我任職的學校裡真的很多只是「幹事」或「純行政人員」,但是他們在校外都自稱是「老師」,
聽在耳裡真的很不是滋味,如果單就我真的是個老師而言!
很多的感嘆和辛酸,我們辛辛苦苦建立的名聲,就毀在這些人手上。
無言啦..........


原文中可沒提到「自稱是MIS的老師」這句,
再者「自稱是MIS的老師」有兩種解釋:
1. 從作者眼中看起來像老師, 但是自稱是MIS的人
2. 那個人說自己是MIS的老師, 那就是教MIS的人.

不過從前文和您的認知看起來, 作者說的應該是1.比較可能,
這樣的話, 那位MIS還真冤啊,
只是被作者當做可能是老師, 就被您冤枉毀了人家辛苦建立的名聲的兇手.
有這種老師, 還真是不敢領教.

您該教化的, 不是那位計算機中心的人員, 而是眼拙到一眼看不出有沒有教師資格就叫人"老師"的路人們.
OilRanger wrote:
原文中可沒提到「自稱...(恕刪)

的確原文中可沒提到「自稱是MIS的老師」這句(只是前後文對照下MIS應該等於一位老師的身份)
,我跟OilRanger大大及大家道歉,不過,我也已經說了,「跳脫出這個話題」,所以我只是發發牢騷,
想說抒發一下最近遇到的鳥事一堆,也跟板大誠摯地道歉,我也曲解了您的本意。
我也來一下”老師”好了,不過我這裡說的不是指全部的老師哦~

如果老師教學技巧很好,可以把學生教好.

這算不算個好老師?好~就算這項”老師”的功能他做的很好.

那老師和老師之間的勾心鬥角,但偏偏他教學功能完善,那這樣算不算個好老師?

以前的工作便是面對”老師”是個私校單位,許多老的欺負新的.

老資歷的搶升官,搶著拍校長與教育部高官校董馬屁,

實習老師們如何被凹的,許多”老師”在枱面上對其他”老師”都好恭敬,

枱面下卻暗潮洶湧,在學校搞小社會,出了些事卻推三阻四.

可能是我曾經待過的地方是老師的黑社會啦,別的學校或許不會那麼黑.

但是呢?在01老師應該不在少數,我相信會有老師懂我在說什麼.

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學都有這種情況,剛開始接觸時真的很難相信,

在我面前走動說話勾心鬥角的人,竟然是教導莘莘學子的老師們.

對不起各大老師,從此之後對老師我則是挑著尊敬.

不再把老師的名詞神聖化,相信也有許多好老師對這現象感到遺憾.

不過我也遇過許多相當好的老師,但都幾個都是會被其他眼紅又會拍馬屁的老師陷害.

但他們的為人就真的是為人師表做好榜樣,所以許多事都動不到他們的頭上來.

再重申一次,這裡說的現象不代表所有的老師,那些行政人員等沒有教師職照的人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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