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f000 wrote:
除了品牌,最重要的還...(恕刪)
妳之前說,Mercedes v.s. Toyota、Rolex v.s. Casio、Amani v.s. Hang Ten...
而不是 "路邊有一塊麵包,和一塊黃金,兩者只能選一項"
妳提出的例子要相比較的話,是 "路邊有 1 ounce 的黃金跟 5 ounce 的黃金,兩者只能買一項"。相同東西之下,當然有錢會買 5 ounce 稍微沒錢買 1 ounce。
我非常認同路邊有一塊麵包和一塊黃金,兩者選一項,大家選擇會取決於自身價值。所以我才會提出類似的跑車 v.s. 房車理論,讓大家選擇取自於他們自身哪一個比較需要。
但是我不同意妳之前的理論。妳之前的理論跟一塊麵包和一塊黃金一點都搭不上關係。如果妳覺得是相同的,請多陳述妳的論點,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