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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過錯了 懇請各位原諒

翎翊 wrote:
不對你說的做任何評論...(恕刪)


至少你會發文吧?現在都是查發文IP跟連入網站IP,

電信警察至少也能查到你家電腦的位置,如果連這都查不到我想也沒必要設置電信警察這個單位了。

感覺開版的惡人先告狀,不但黑了朋友的電腦錢又認為自己沒錯,

況且個人行為也很不尊重別人,

國中生而已被告詐欺頂多少年法庭吧?

希望大家聯合抵制這種行動
這種事早就在網路世界一再上演,
很多人都喜歡扮演著法官的角色。
而且,這法官不但樂於宣判,
而且宣判得極重,宣告他罪行重大,
如同十大槍擊要犯,
要及時緝捕到案的那種,
鄉民們口誅筆伐似乎都還無法道盡他的罪孽,
在真正的檢察官還沒公佈起訴書(但真的會有嗎?)之前,
這群法官們就已經宣判了,
而且還放話說要是結果不能讓他們滿意,
就要怎樣怎樣,這不是很恐怖的一件事嗎?
究竟是為什麼網路論壇會變成這樣的一個地方?

義正言辭指責盜版的人,
如果你認為這是罪大惡極的事,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在任何情況下用過盜版。





我建議站方鎖文。
嚇死人@@
這個樓也蓋得太快了吧
看來樓主要善後很難了~
LR Freelander MK1 SE 2.5 V6 /YAMAHA Cygnus X FI
這是篇很好的"公民"教材
連絡出版社吧!
淫男 wrote:
在此在向各位說聲抱歉...(恕刪)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idkyola wrote:
等等等等

在下說句公道話~我們也不要再公幹他

我覺得~罪魁禍首是他的ID:淫男

如果他的ID是什麼:可愛的妹妹,我是正妹,性感辣妹...etc.字樣的話

01的網友還會公幹他嗎??..(恕刪)


+100

有道理
這ID越看越生氣

唉,又看了你在pchome blog上的言論。
只能說你的問題看來比我想像的大了許多。
不能尊重自已父母的人,我是無法想像你會聽得進版上諸位的勸導。
duckfly wrote:
呃,我只是跟著鄉民進...(恕刪)


前任教育部長
都出來關切了

記者:請問教育部長,為什麼現在的國中生這麼糟呢?
杜:....因為 我做的不好..我是罪人阿...

上梁不正下梁歪阿
Maple-boy wrote:
前任教育部長都出來關...(恕刪)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marcjacobs wrote:
泡茶中......耗...(恕刪)


我也是
我從下午兩點開始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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