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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L 2407WFP 暗線一條了

chronowave wrote:
討論了那麼多大家一再...(恕刪)


我覺得會要求這些重大訊息隨附在產品包裝裡是很"矛盾"的事情!!

試想,你今天如果想知道這些"重大訊息"不就一定得要先買他家的產品,然後才看的這些"重大訊息".

而DELL因為沒有實體店家或是經銷商,你唯一能跟他聯絡的方式就是到他的官方網站或是打電話,所以把重大訊息公佈在網站是很合理的作法,難道要學以前身分證遺失時,登報一天?..還是請工讀生在紅綠燈前面發傳單?? <---這似乎是違法的..
SPS168 wrote:
我覺得會要求這些重...(恕刪)

公佈在網站上沒有不妥,但"只"公佈在網站上就會產生像樓主這樣的爭議問題,
我的建議並不會增加DELL很大的困擾,也不會增加太多成本
買的人雖然入手時才會知道,但最其碼將來出問題時,樓主會清楚的知道他們權益
在一開始時就不完整了,甚至DELL可以在外包裝加註警語,
總之我想表達的是不是只把訊息放在網頁上就能說我已經盡到告知的義務了

把話說清楚並且讓消費者無可迴避的一定會在取得服務或產品時就知道這個訊息
不是很好嗎?

我想直銷的販售比起一般3C產品用經銷的方式來販售相比是比較少的,在產品上
特別註明相關訊息,其實不算很過份的要求
SPS168 wrote:
我覺得會要求這些重...(恕刪)

DELL因為沒有實體店家或是經銷商,你唯一能跟他聯絡的方式就是到他的官方網站或是打電話,
所以把重大訊息公佈在網站是很合理的作法

你說的我有想過,但取得他們家產品的"合法"管道不只是透過網路訂購而已,
除非你能認定像采河這一類的賣家是"違法"的,否則這種銷售的模式很容易
使人誤認取得一切合法的完整保障,而DELL他們如果夠細心,就在產品中補
一份說明書,那我覺得DELL是真的有盡到完整的告知的義務了,那這一件事
DELL是真的完全都沒有責任換新品給樓主,完全心服口服,這樣我覺得是更
好的方式
你的建議是合理. 不過我沒有買過DELL的產品,不清楚有無加駐, 印象中一般3C產品內附的說明書以及保固卡大都會提及這些權益,至於規則是否清楚,就看各家製造商自己怎麼寫了.
我在想如果微軟也來這樣搞不知道會怎樣
假設----我是說假設哦
教育升級版和一般盒裝版都外觀一模一樣,打開的時候沒有說明約定事項的說明書
安裝的時候也都沒有訊息跳出來說明你安裝的那一版,
只在他們的網頁上說明教育版不能做為商業用途否則要如何如何
,有一天我用錯版被微軟求償了,我一定會主張我又不知道你給我的是那一版
微軟會說我教育升級版只有透過某一種管道才能取得(事實上這是微軟自以為的)
所以你即然取得教育版了你一定就是知道這種版本不能做為商業用途
(但事實上你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從前一手那裏購入這一個版本)
所以你就是要賠我錢,你如果認為你的權利受損害請你去找前一手主張

各位會不會也覺得合理呢?
都不會有一種被陷害的感覺嗎?

樓上的, 不要在吵了, 各行各業將訊息放在網站上, 比比皆是, 將訊息放在產品內也有問題, 屆時又鬧說, "買了我才知道, 我要退貨!" 且放了也有人看不懂的!! 這樣將永無止境
畢竟自己要負點責任, 沒做好功課對吧 !! 凡事先檢討自己, 若自己也有錯, 就不要怪人.
最多以後不買這家的就好了, 不用一直爭辯了 !!
chronowave wrote:
我在想如果微軟也來這...(恕刪)


你舉這個例子不太好
我想你要表示的是消費者是不知情的,Dell 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所以消費者是無辜的

我建議原 PO 還是直接去找采河,找 Dell 是沒用的
Dell 的銷售方式前面很多人都提過了,Dell 現在還是走這種模式,所以它也不可能因為原 PO 的狀況來更改 rule
至於說告知義務,我覺得這個應賅是由采河來告知吧?

我跟 Dell 買過一台 SC 430 (這台是直接從 Dell 網站下單的),還有一台 20" 螢幕 (這台是跟鳥窩的團購買的)
Dell 的服務我個人覺得算是滿不錯的
My Blog - http://webapp-tech.blogspot.com/
chronowave wrote:
我在想如果微軟也來這...(恕刪)


你扯太遠了
有人被DELL陷害?
這個保固的算法
電腦界不都是以原廠出貨日來算的嗎
之前在某台灣“大”公司的澳洲分公司上班
台灣那邊的保固也是從他們出貨給我們開始算起
然後我們給客戶的保固從我們賣出去那天算起

客戶是指經銷商,不是end-user
我想也就是因為這樣
原廠的保固期跟店家的保固期有差距
三年變兩年、一年之類的

至於二手貨嘛
我還沒看過有哪間原廠會去做保固的

ps.一定要註明是“大”公司,以前在那一天到晚就聽老闆在哪講什麼我們是全球第一大的xxx製造廠
KelvinLai wrote:
你扯太遠了有人被DE...(恕刪)

我有說了這樣的話嗎?
我是把各位大大的提出的重點加以整理,
然後舉一個比較有名的軟體商做例子,
而且也是"假設"微軟會這樣做,事實上是完全相反的
但DELL在事實卻上是這樣做的
包括了"自以為"他的所有產品都只能透過網路來取得,
但事實上是有其他取得的管道,而這管道在法律的評價上並不違法

基於前一項"自以為"所有"合法"取得產品的消費者都會在訂購的過程中
取得足夠的重要事項資訊,並"自以為"盡了完整的告知義務

但我認為DELL做得不夠完整,可以再做得更漂亮一點,並不是說他應該為樓主負責換新品
再多做一點小改變讓消費者更清楚的知道使用資訊,我真的不覺得算過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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