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關於網購3C產品,賣家浮報運費的作法,各位的看法與意見是??

很有趣的樓主
先用"浮報"來推論....浮報是什麼意思??
然後又說不該算到運費....不然要算到哪裡?

再來就是大家都偏離主題了....哈哈.....大概要大家都一致認為是"浮報"才沒偏???

前面已經一大堆人跟他說這是運費的一部分
(連他的title都是用"運費")
偏偏自己給的結論是說"你認為多收郵資=合理,是因為什麼原因??不合理又是為了什麼??能提出更好的處置方法那當然更好"

這樣子要是我是他, 我大概也不說話了.......哈哈哈........
歡喜甘願啦....若覺的不划算就不要跟他買就好啦,或是在看看別家有沒有少個一二十元的...(我個人是不會去計較這幾十塊的差異)
大家好ㄚ
我去拍賣,都一元起標,小東西..運費80元,大運費120元
我相信,同類型的我最便宜

也有人某些東西
最後只有一元成交
然後還說面交(我也OK)

不過...為了省這運費

我住台中,有苗栗的朋友特地要過來拿
後來電話通了一下
還是用,寄的了!!

因為差沒有多少錢,多浪費的時間

乾脆用寄的

相對於我,我去寄,也是浪費時間,而且
通常,運費是..多不退,少也不補
東西1元,當然運費是絕對不能虧的
所以,我覺得這樣是很合理的
總價只要比市價便宜,這樣就是賺到了吧
kkcity520 wrote:
很多時候是收到物品才...(恕刪)

PS:請大家往這個方向去討論,假使今天你買一咖機殼,已經有外箱包附,裡頭本身也有防撞及保護措施,不需再花人

力去包裝,但要花時間成本去寄送,拍賣上標示要收250元運費,沒有提示郵寄或宅配或貨運行寄送,你直覺收這麼多

會是以哪一種方式寄送???收到後如發現是以郵居80圓包裹(5KG內)寄送,你認為是合理的嗎?


我覺得沒什麼不合理的,只要東西沒有損壞,且準時寄到
畢竟賣家已經先說明運費就是250了

你在購買時應該就會想到售價+運費對你而言是不是划算,是不是最低價
你購買時考慮的是總價,不是單純的商品價格,不是嗎?

A:商品1500+運費1000
B:商品2050+運費150
C:商品2500+運費0

我想在正常的情況下,大家會選B吧
我都是看價格+運費再去比較平衡就好多了
再計較的話,沒人想做賠錢的生意吧....
在孤獨的夜裡遠方星空彷彿特別美是否因有了你,所以所有事物都感覺特別美!
我幾週前上年代買了一張Air Supply演唱會的票
寄到我家要加50元
收到時,是掛號函件

我平去寄這類的掛號函件,都是40元
這樣年代算不算浮報呢
AllenTang3434 wrote:
我幾週前上年代買了一...(恕刪)


嗯~~~~告他侵佔.....

哈...原因.....請參考前面有人的回文!!
bioer wrote:
嗯~~~~告他侵佔....(恕刪)

這個和前面那位告人侵佔的例子不一樣喔
這個絕對告不成的(而那位的例子則是一定告的成而且事實也證明他告贏了)
我很喜歡這一篇
很有意思

開版的論點理論上是正確的,但卻不完全對(更不用說您的文章語氣就已經對這行為散發明顯反感)
您堅持要把總價切成售價與運費,而且您認為運費不該被賺
(我知道您是對玩弄文字遊戲的行為反感,認為【這裡便宜但改成那裡加錢】的文字陷阱是不對的)
但,事實上~
只要是公開且透明的交易,交易本身就沒有問題
資訊充分揭露的前提下成立的買賣契約是沒有瑕疵的(你情我願啊)


很簡單的道理
賣方要賺錢,但是要賺多少是賣方的自由
同樣,買方要省錢,要不要購買則是買方的自由

今天假設我的商品成本$500,運費成本$80
我要商品賺$300運費賺$20是我的自由(要不要買消費者自己決定)
或者我也可以商品賺$1000運費賠$80還是我的自由(要不要買消費者自己決定)
又或者我要商品賺$100運費賺$500依舊是我的自由(要不要買消費者自己決定)
說不定我就是懶啊,或者我就是痛恨打包啊,所以我就堅持運費要多加啊
總之
只要賣方事先充分告知買方正確的資訊,那麼要在那個地方賺多少都沒關係
這種東西沒有合不合理,只有值不值得啊

在另一個角度舉個例子:
今天我想要到巷口的商店買一包米
如果叫個小學生去,我可能只要請他喝一瓶養樂多
如果叫個國中生去,我可能要請他喝一瓶可樂
如果叫個大人去,我可能要送他一本壹週刊
如果叫王永慶去,我可能要花100萬台幣(可能還不夠…不!是肯定還不夠
您看,一樣是到巷口的距離,對不同身份的人就有不同的"成本"呢
我窮故我賤 wrote:
我賣東西都是實支實收!決對不會多收運費!
我買東西也是一樣!要是賣家多收我錢!......那我一定告他侵占!
以前在x拍向同一位賣家買了2張dvd,賣家告知運費不能合併,我只好付了2趟運費,
結果賣家把2張dvd包在一起寄出!a了我55元運費,我向賣家提出異議!賣家不甩我!
我只好到警察局報案,告他侵占.....!
最後那位賣家遠從桃園到台南做筆錄和開庭,最後還向我道歉,並還我55元的運費

我實在太欣賞您了
可惜我沒資格評分,不然我一定給您加分
一整個帥啊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