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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帳號??某科技大學的某位學生要注意...

樓主是PO出來玩大家的
以後別聲援這種人
養大後再去害別人就對了
法律問題勒

有上過法院的就知道了

那是多麻煩的事

萬一帳號被盜用去賣贓物(更或是遊戲的寶物天幣勒~~)

去PO情色文圖片元嬌之類的>>>刑法235..兒少29

萬一法官咬死妳就是共犯(我有朋友就是這樣!!!)?????

鴿子也需要業績

妳認為事情真的發生了

他們或傻傻的就輕輕放過這天上掉下來的業績

傻傻的相信你真的是清白的???????

這些都是要被判刑的!!!

樓主最後還是留些書面資料吧

比如對方的悔過書道歉函之類的備用!!!!!!

對方也來道歉信 在01裡用PM的方式 若要道歉信書面證據要向01調書面證據 PM來的對方IP
以及露天拍賣1/25號登陸IP訊息的書面證據
證明對方未經主人許可私自登入帳戶

但對方也把帳號歸來 在露天買方也正常使用了 這樣也已經不能證明我有所損失
要說損失也有 對方對我的信用或許產生了疑慮 露天裡面都有我跟買方的對話紀錄

要追究是一定能揪出對方
但會很麻煩 花費的精神力氣
會比原本帳號損失上要來的多

1/26號原本要去調書面資料 追究到底 上法院無所謂
對方來PM也把東西歸來 氣也消一大半
要怪也怪我密碼設置太容易 猜的話能猜出來機率很高

這些東西會會變成贓物再次銷售 我想是不會 我已經發送警告信 請各位買家收到帳號後立即改密碼
運氣好讓他猜中我的密碼 一時鬼迷心竅
該不該得饒人處且饒人? 真的是駭客的話手法不會這樣粗糙


至於31F 我是不是無聊PO文 是不是煩請樓上這位 去露天拍賣 打 gogobox 按搜尋 下標人數(3*)最多的就是了
既然有IP應該是跑不掉了~~

報警是正確的,相信會還你一個公道
ya19881217 wrote:
至於31F 我是不是無聊PO文 是不是煩請樓上這位 去露天拍賣 打 gogobox 按搜尋 下標人數(3*)最多的就是了


怎麼覺得好像是來打廣告的

樓主的心情我很能體會
我也有經歷過這種事

怪只能怪台灣的法律亂七八糟
受害者要報個警 超麻煩的
還要擔心遇到吃案的警察

我親身的經歷是

在網咖 有個小偷 在我坐在位子上玩遊戲正熱情的時候 突然跟我他要整理一下我腳邊的線路 (讓我以為是店員)

然後蹲下去好像真的在維修一樣,卻順便把我的手機摸走了, 等我要從網咖離開時才發現,馬上去跟店家要錄影,

赫然發現剛剛的假員工是偷兒, 於是我就帶了綠影檔 去報警

媽的王八蛋警察跟我說 這樣是遺失 不是失竊唷 ,我說要報案 他說這樣沒辦法耶,頂多我請同仁去現場幫你看看
(媽的當下我就知道他要 吃案 失竊變遺失 ........)
整個無言
後來自己去周圍店家 問問 也不了了之
整個超級無力的

從此以後 看到警察
我心裡就看不起他們 (有照的流氓罷了)
順帶一提
是台中逢甲路上的警察局

朋友念逢甲 還跟我說
他們警局隔壁賣檳榔的
有後門 裡面是賭場
警察下了班都會去賭
你說
誇不誇張?


離題了 樓主拍謝 聲援你我順便上來發洩一下

我想跟您說的是 總覺得警察也樂得輕鬆你不報案
可是 總覺得要台灣好
該報案的還是要報 (不過我自己 可能也會因為麻煩而卻步........)
樓主 祝您新年快樂囉
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
,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很重的罪喔,不是小事哩...
ya19881217 wrote:
對方也來道歉信 在...(恕刪)


我曾經也姑息養奸過
對方是偷我手機
後來因為事情爆發對方也跟我道歉
我選擇原諒

可是我後來發現我錯了
這樣只會讓對方行事更小心而已
因為後來沒多久又有更多的偷竊事件
只是大家都想息事寧人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因為我當時在公家機關服役

但是每次發生偷竊事件,都跟他脫不了關係
每次都是他值班的時間弄丟
實在不得不讓人不去聯想阿~

所以我建議版大...
一定要讓他學到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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