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價或殺價都是消費者的權利要不要以低價賣出這也是店家的權利難道作店家的或是作員工的難到都不會消費嗎?ES事件抱著消費者不懂的心態想說沒發現就能掩飾過去的僥倖心態拿自家的商譽開玩笑我只能說沒有做服務業的自覺就不要出來開店!
Rebelheart wrote:我做過業務,我了解你...(恕刪) 同樣是做服務業的你這種觀點是在可悲那是不是沒錢就要去偷去騙去搶花錢的當然是大爺,有本事就不要賺別人的錢你很明顯不適合做任何職業黑暗面?道德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