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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腦內硬碟被偷拔去拷貝(老闆教唆)


wescawello wrote:
依照這樣用詞開個冷玩笑~你的錢包是你"私人"的不用帶來公司

你身上穿的衣服是你"私人"的~不應該穿到公司裡

你的鞋子也是"私人"的~不要穿進來....好像是在無塵室工作的感覺

你的身體和腦袋也是私人的~也別放到"公司"

開始玩文字遊戲了~
這些話去對你的老闆講
這些話上法院時去跟法官講

要取暖請在標題旁邊附註不想聽到反對的聲音不就好
在網路上理直氣壯有什麼用?
把精神&時間花在網路上有什麼用?
直接去找老闆理論阿!
直接到法院按鈴控告阿~
Linuxer - 不怨天 不尤人 的一群少數民族
wescawello wrote:
本人目前於一間小公司...(恕刪)


話說敝人之前也曾是專門接管離職員工電腦的傢伙
直接不准碰電腦
監視對方收拾私人物品都還算正常的
在員工出現異常時
將硬碟“備份”出來
也很正常
甚至監控MSN與mail也都是敝人的工作
這些在現在的公司都很正常
小弟在離職時
連私人NB都讓交接人看看有無公司資料被攜出(在我的監視下)
在這重視公司智慧財產的年代
實屬正常

但是樓主您的工作電腦中
居然出現前公司的資料
萬一現任公司要扣帽子給您帶
您可得好好找律師討論一下了
別想去告對方吧!
很難告贏的
反而是跟對方好來好去比較重要
免得被老闆反咬一口

祝您一切順利!
黑眼圈Enzo
這個問題很單純,公司有權拷貝硬碟。

但公司若不禁止硬碟中可存放私人檔案,該私人檔案仍須受隱私權、智慧財產權等基本保障,公司不得任意散播或重製。

建議跟公司坐下來談,一起確認哪部分是你私人的東西,一起移除做確認,減免紛爭。
樓主老闆或許對法律常識很薄弱,若是看到版上高人的指點,
說不定還想從樓主身上發財,建議這整個討論串刪掉吧!

wescawello wrote:
我知道PC是公司資產...(恕刪)


個人在一家數百人的一家公司當MIS,硬碟備份這種事情也幹過
大部分是公司不信任要離職的人,擔心銷毀公司資料的備援措施。不過最後那些資料都丟在一邊沒人要的。
以程式設計師的資料來說,只要移交工作的程式碼後,其他的沒人有興趣。因為那些參考的資料每個人都有他的喜好及技術需求,而且Google一下絕對比去你硬碟裡撈更快,所以如果沒有私密資料那就算了,至少電腦還在你手上來得及備份吧!
還有找同事說明原委請他讓你刪了個人資料,我對離職同事都會讓他們先整理個人資料,好聚好散啦。
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較重要喔
wescawello wrote:
我知道PC是公司資產...(恕刪)


樓主您說知道PC是公司資產
既然您都知道了
那公司要如何處分公司資產
您應該沒有置喙的空間吧?
最多就您個人隱私的資料
您可以主張公司沒有重製、散佈、販售...等等權利
公司想拷貝兩萬份您都沒有權力對他怎樣

另外有點您說錯了
就算公司有跟員工簽切結“掛了啥非法軟體被抓~責任也是你”
雇主還是有刑責滴!(問過BSA了)

至於您分隔線後的內容
明顯有情緒性發言及玩文字遊戲
硬碟內的資料
本就屬公司的
所以您就任的公司沒有偷

至於您後面的公私分離說
個人不甚認同
甚至覺得很可笑
但還是回應一下
個人私有財產(錢包、衣服、鞋子...等)
就算放在公司內
還是始於個人

你的身體與腦袋是公司付工資請來工作的
不帶來公司執行工作
那就無法完成勞動契約的對價關係
那雇主有權不付薪水給您

您放入公司電腦中的資料
公司就有權支配
但是與公司本業無關的相關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
還是歸您滴
只是公司沒有重製、散佈、販售...等
也沒違法啊!

倒是您口口聲聲說對方是“偷”
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地方
但是亂指控人也是會吃官司滴

敝人之前就是背自己的NB上下班
但是離職前也是讓公司將公司相關資料全數複製過去
也全數刪除
就是要避免日後的麻煩
私人的NB背進公司
可不算是公司資產
公司沒有權利拿起來對拷滴


最後您還說到十字架?!
不禁讓我想到愛取暖的2185
您發文的目的是想取暖?
還是希望聽到各方意見呢?
黑眼圈Enzo
惱羞成怒時 就會開始不自覺得玩文字遊戲...........
自己沒搞清楚狀況開始硬凹......蠻可悲的!!!!!!!!!!
看起來是老闆比較可憐.....................用錯員工!!!
如果新公司的老闆知道你有這樣的心態.....我想沒人敢雇用你吧!!!!


可憐者必有可惡之處............... 老闆沒事就口出惡言???? 還是自己白目找罵???
如果老闆是不講理的人,如你形容那麼壞的人, 那你也放心,他也做不久的........
wescawello wrote:
我知道PC是公司資產...(恕刪)


嚴格來說呢你就是屬於那種台灣笨笨的員工, 腦筋很死.

在公司像是電腦, 桌子...等等都屬於公司的資產, 你在公司用你私人的資產創造出的東西還是屬於公司的東西, 你把你的私人資料放在公司的電腦裡只能說你@公器私用@, 公司把公司的硬碟拿去拷貝只算是@檔案維護@, 當然假如是你自己的私人電腦放私人資料的話那就真的另當別論了.
要跟 老闆 開嗆前,或是嗆完後,
就應該 把自己的資料 弄乾淨了 (指的是私人資料)......

依現行法規,老闆是有權看你的電腦內容的,
除非 他把你的私人資料散佈出去,不然 也沒辦法

你就是認為他氣量小,才想離職,
既然這樣....你當面嗆他
怎麼會沒提防他的 小動作勒?


wescawello wrote:
本人目前於一間小公司...(恕刪)


都一堆人跟你分析法與理的關係了,你也應該知道你現在"輸面"很大,該想想看要怎麼處理。

如果想要取暖,口氣放軟一點,繼續嘴硬會繼續被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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