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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不爽的購買經驗

分秒 最早也是跟他買 後來發現 整間店 都不老實 而且不會認客人 算了..
話說店員的話 不能全信...東西要自己看比較準
至於7天我就不想說了
nacestudio wrote:
分享一個實際例子話說...(恕刪)


你知道為何加拿大跟美國的實體店面
售價比網路購買高出許多
因為它必須負擔退貨的保險費
羊毛出在羊身上

台灣要做也可以
一台原本15000的相機
賣你20000
這樣就可以退換貨

問題是
這樣有人要買嗎?

早年我在LA求學時
退貨不扣手續費
近兩年回去時
Bestbuy等商店
退貨已經要負擔部份金額

消費者權益高漲的時候
這些爛用消費者權益的消費者
就是讓商品漲價的原因
以下是七日鑑賞期的 規定

這張護身符可是有使用方法的喔



「七天鑑賞期」是常聽到的名詞。是不是法律對所有的商品買賣都有這樣的規定呢?「七天鑑賞期」到底是啥東東呢?


所謂「七天鑑賞期」, 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立法目的在於郵購或訪問買賣(例如:馬路上的推銷員),因為消費者無法真實觸摸到貨物,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才有這樣規定。

因此如果您是開張做生意的,消費者是到店內,把貨品看得詳細才買的,自然對商品沒有疑慮,並不適用所謂「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以DM寄發消費者吸引購物的方式,諸如信用卡公司型錄,甚至於賣場也會寄DM給消費者,當您買到貨品之後發覺不如預期,有無「七日鑑賞期」呢?


以DM寄發消費者吸引購物的方式,是時下經常見到的行銷手法,諸如信用卡公司型錄,甚至於賣場也會寄DM給消費者,當您買到貨品之後發覺不如預期,有無「七日鑑賞期」呢?

先前提到,消費者保護法中對於郵購與訪問買賣才有所謂「七日鑑賞期」,亦即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所謂郵購買賣的消費者保護法中也有明文規定,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因此,信用卡公司所寄發的DM,讓您在無法明確檢視商品內容就必須購買,這樣的交易應有「七日鑑賞期」的適用,消費者無須擔心收到貨品後不合意的問題。

至於賣場寄發的DM,只是吸引顧客上門的手法,您還是會在賣場中挑挑撿撿,找到想要的商品,因此無法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中關於「七日鑑賞期」的規定。


資料來源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 姜智逸 律師




錢的力量 決定馬子的漂亮~*
ctommy wrote:
我就先說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七天內可無條件換貨


又一個法規只聽一半的 . . .

這條法有規定那是限定"網路或是郵購商品"。

不過,不合用不給換,那是在小型店家的通病,所以我一般採購都是去比較大的3C賣場。

還有"賣場人員的話不可信"!

他們要管的商品太多,根本不會記得哪個是哪個,所以還是自己要多做功課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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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ommy wrote:
但相對反過來想想,七天商品退換只限無實體店舖部份,是不是對於消費者而言是不利的


再反過來想。

如果實體店家購買的東西也可以無條件退貨,這條法一立,我相信90%的店家都可以準備關門大吉了。

因為我就會是第一個每天到處去收購3C商品,然後玩兩天就退貨的那個人。

消費者意識可以抬頭,但是政府不保護商家,就沒人要開店,那最後就會造成經濟衰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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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ommy wrote:
那這時也只能拿回去做更換,只是對於商家對消費者收取處理費部份確實有爭議空間


如上網友所述,其實沒有爭議空間。

店家是可以完全拒絕你這個動作,不管你付多少錢他都可以不退你。

因此,願意收兩百元而幫妳進行換貨,已經是他們的服務了。

不過,你可以就著"你們店員告訴我這機殼可以使用ATX主機板"一事去看能不能爐到不用那兩百元。


小弟我購買3C商品,在規格方面一定是會仔細的看外包裝有沒有標示。 (我絕對不相信售貨人員)
如果沒有標示的話,我會請服務人員現場拆封,或是結帳時在櫃檯再問一次,然後現場拆封。

像上次去購買主機板,就在想說不知道是有沒有內建顯卡的,於是就多拿一張顯卡預備,順便跟收銀小姐講說:"那張顯卡我要先看這張板子有沒有內建顯卡再決定要不要買。"

之後在她面前現場拆,發現這是有內建的,但是小姐已經幫我把顯卡結帳了,我就跟他說:那我可以不可以退?

她就請我拿到退貨部去,我就直接把整張顯卡退回現金了,因為我沒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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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estudio wrote:
後來因為發現比台灣貴了許多而憤而拿去退還



羊毛出在羊身上,之所以他們會比台灣貴許多,就是因為他們有這條法律保障消費者。

所以簡單的說他們把這個成本攤體後轉嫁到產品售價上面。

因此,如果你想保有這個權益,請用這個價錢購買商品,如果你不在意,那你回台灣買就好。

但是他們自己國內的人民並不會樣樣東西都往國外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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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答可以
可是最後卻不能用
這樣一定可以換
因為他一開始就給你不實的資訊
這跟七天不七天沒關係
商品有不實廣告 使消費者權利受損是一定可以換的
怎麼覺得站上發言的人倒是不少倒向店家了...不解...
不知覺得店家沒有錯的大大,本身是消費者還是店家?
如果這些大大都是純消費者,那我只能說,
各位恐怕是各個店家最愛的VIP消費者了,
因為不管買到好買到壞,買到對買到錯都不會抱怨。
我是消費者,但是我是個會試著去爭取我覺得合理權益的消費者,
如果店家跟我說這個規格能合,
回家試了不合,我會向店家爭取換成合規格的產品,
幸運的是我遇到的店家幾乎都很乾脆的接受換貨,
甚至跟小弟說聲不好意思,造成我多跑一趟。

店員對消費者進行了錯誤的說明,
居然說是消費者自己功課作不好??
居然變成是消費者的錯,店家完全沒有責任?
到底是店家應該專業還是消費者應該專業??
消費者本身也做好功課當然是最好,
但是該有專業的責任難道不是應該在店家?

本身是從事醫療體系的工作,
如果有一天某個人在醫師的建議下施用了某種藥物或是進行某種手術發生問題,
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時,
覺得消費者自己有錯的大大,
是否也覺得都是當事人自己的錯?因為他自己沒有"做好功課",
把醫學系的所有課程先修完再來看病??
還是覺得醫療人員沒有事先做好謹慎的評估有錯?

還有的大大認為店員講錯規格是沒關係的,因為"沒有人可以全部懂"!
我想應該不能這樣說吧,您既然身為這家店的工作人員,
您的發言就代表店家,您說的話就代表店家的專業,
不然一個警察穿上制服說有罪是依據他的專業還是依據他個人的喜好??
在01往往看到很多消費者的抱怨購買錯誤,
經常一面倒的被圍剿說成是自己不懂,
小弟興趣玩電腦也搞了15年以上,對電腦也略知一二,
但是當小弟去NOVA購物時,還是會跟店員討論,
因為我相信這些年輕人天天在電腦堆中,經驗跟他們的自信都應該足以證明他們的專業,
我也很慶幸我遇到的人都還不錯,也可能是我也聽得出真懂還是假懂,

我本身也不贊同消費者過度渲染消費者權力,就是所謂的"奧客",
只是,我也希望店家不要輕易的踐踏消費者對你們專業的信任,
為何有的人明明可以網購,他偏偏要去實體店面,
就是因為他覺得在那邊可以尋求一些"經驗"跟"建議",
這是一種消費"潛意識",店家的店員如果自認為可以給人家建議,
就挺起腰桿敢說敢當,不要講錯話時就八竿子不認帳的樣子,
要不然就是搬出法律,
是,在法律上也許是這樣沒錯,但是自己對自己人格跟專業的尊重,
跟自己經營店家的信譽,只有自己去衡量了。
我只是覺得消費者決不是笨蛋...

小弟不希望引發筆戰,甚至被圍剿,
但是以上是小弟有感而發的濁見。
如有得罪多多見諒
Lanxlot5475 wrote:
如果實體店家購買的東西也可以無條件退貨,這條法一立,我相信90%的店家都可以準備關門大吉了。

因為我就會是第一個每天到處去收購3C商品,然後玩兩天就退貨的那個人。

消費者意識可以抬頭,但是政府不保護商家,就沒人要開店,那最後就會造成經濟衰退喔~


就是有你這種人,台灣商店才沒這種福利,
明明就是不對的,沒水準的事還能講的義正嚴詞
能退換貨就會造成經濟衰退?不曉得你的論點是那來的?

在加拿大,德國,3C產品不比台灣貴,還不是一樣都能退
只是他們會多一個櫃是拆封過的,配件不完全的或退貨的,賣的比較便宜!!而那個櫃子也只是小小的!
相信我,換算成台幣很多東西跟台灣價差上下不會差太多,無條件退貨讓大家方便~也沒見他們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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