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sun wrote:
我建議請有其他類似情...(恕刪)
其實昨天殺去采河已經入手另一台LCD了,比這一台還高一級的,但我卻遲遲未裝上新機還是用舊的LG
我想了一想,台灣樂金台北維修站也許沒有亂報價,因為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經過三層電話轉接.........省略
他說:先生你等一下,請問你的LCD什麼型號?
我說:是LG226WT
他說:什麼!!!????,沒這個型號啊?你機器有在手邊嗎?(他用電腦查詢,型號不對根本KEY不進去)
我說:沒有耶(此時默默的打開IE瀏灠器去LG台灣官網找)
我說:哦是L226WT-BF(這才是正式型號)
他說:這一台面板要17000元哦,
我說:什麼!!!!!!!???????(請自己做ECHO的特效),我是說L226WT,你們過年前才出的這一款耶
這一台全新的不到一萬二吧?怎麼面板會17000元
他說:這是公司的報價,很抱歉
我說:那不就不如買一台新的算了
他說:無言中.............
我說:好那再見了............
我後來想一想會不會我忘記問幣別了?也許那是韓幣17000元啊,是不是呢各位?
我想這問題不在於成本,而在於保固期間內公司有替客戶維修產品的義務,而這義務不能因為不可歸責於客戶的因素而免除,也不能用其他不當的手段來避免
今天一台機器11900元,你換一個面板要17000元,這等於用不當的手段使消費者沒有選擇的只好買一台新的,而我也的確這麼做了,只不過這一台機器不會是LG
很多人講成本,我想說的是也許成本真的一萬七元吧,比如說面板可能成本是六千元,因為備料少量存放,倉儲成本,還有運輸成本.........加一加好真的一萬七,那公司應該事先就知道會有這種情況,所以另外一個備案是如果有客戶面板壞掉,要換一個這麼不合理的維修價時,可以跟客戶說那一萬元換一台全新的給您(事實上是替客戶準備的一台全新的不用請什麼工程師組裝的,也不用什麼拆不拆的檢修費),這種服務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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