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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Re: [轉錄][抱怨] 台北 光華商場原價屋

高啊...

第一篇文沒叫警察
倘若真的被告
就算是所述內容都是真的 作者也必須負舉證責任來證實這件事有發生

如果第一篇文的作者被告毀謗罪成立,那轉貼的人未經查證就「傳述」,而且散佈文字比直接罵在法律上更嚴重,可能加重毀謗罪也會成立

只能說

高啊..

科科
㊣珍惜生命,遠離毒品㊣珍惜生命,遠離河濱㊣
小弟比較有興趣的是....法律追訴權要怎麼保留?...怎麼放棄?....
什麼
內部處置....
有問題就直接開除了....還客氣?!!!

以後大家可以喬裝顧客
弄個錄影錄音的進去
就知道真相了
反正手機很好錄..別人也不知道你在錄

我最愛白色恐怖了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看來以後還是去別家好了 -_-
推人還這麼理直氣壯

原價屋的服務態度之差實在是有目共睹

推人的就不要再這麼理直氣壯了

大家一起抵制這種店家吧!


路阿 wrote:
原價屋的服務態度之差...(恕刪)



http://www.coolpc.com.tw/

原價屋 跟警察舉發要舉發網路不明謠言 請各位自重免得遭受波擊.. 刪文~~


以下轉貼XX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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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折騰了大家許久,小弟深深感到不安,理當是兩造雙方需要溝通才能理出原委的事件,確因一方PO上網而添加了這麼多不該有的變數(意指眾多臆測),可見台灣網路的發達與普及著實有了成效,也讓小弟看到這麼多熱心的網友提供眾多的資訊,無論正面或負面,小弟在此都受教了。
  患難見真情,看到了一些你我或許現實也不相識的網友一路力挺,讓您遭受非議甚至背負消毒的罪名,小弟真的拜領了,如果今生有機會,願能有當面向您道謝懷抱感激;雪中送炭一次,遠比千百個錦上添花要受用的多,在這裡對大家說一句謝謝,也不足以表達內心的激動,真的.. 有您真好!
  對於千百個路過的甲乙丙丁,同樣的,我們彼此也不熟識,用個人內心對各行各業店家的刻板印象,來套用在原價屋身上並加上一些想像空間,突然的一句冷嘲熱諷除了對發文數有增加之外,對事件並無實質幫助,所有的錯不管是誤解也好,道聽塗說也罷,只求諸位能眼見為憑,bibo在這裡對於這起事件影響了原本該對電腦技術或知識做討論卻浪費了大家的時間在這上頭,唉... 負荊請罪了,真的很抱歉!如果更是因為此事而跟某網友各執一詞互相叫罵演變成意氣之爭,原價屋何德何能讓大家錯愛,您來罵我小弟絕不還口,如果能讓雙方化解干戈我真的非常願意,願目前若仍有在進行的爭論就請雙方深呼一口氣,冷靜下來別再加深小弟的自責,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
  至於很明顯的有心人士,我真的不知道在哪裡有開罪過您,若然有而我不自知,也不管是任何一位同事所造成,小弟在此都深深一鞠躬,誠心誠意道歉!若是同業之間的競爭,我希望您能了解各為其主,原價屋也從不偷不搶,既定的目標便貫徹去做,十年如一日,也期盼雙方能回歸到正道上,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敵人,總有一天您一定能體會,小弟做事一向都是抬頭挺胸,邁開大步,成天算計只會停滯本身的腳步,阻斷學習與視野,也願冷靜思考,貴我雙方前世無冤,今生無仇,就請別再加上莫須有的罪名了,更何況紙包不住火,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

誠如小弟第一篇所言,當事者若事後仍對當天業務現場道歉覺得不夠,我也願意就業務情緒失控的部分當面致歉!
bibo 寫到:
  該員後續的心理建設是關起自家房門我們該要做的,對外的部份如果當事者在場,小弟也願意負起連帶責任致歉!開門做生意我們無法要求每一個消費者都能將心比心,當然也不可能去做過濾,遇到客氣的就要更客氣的對待,遇到不客氣的更要收斂心神戰戰競競的服務


相對的對於造謠生事的不實指控,小弟思考過光用言語說明,以目前炒作到如此現狀就會變成羅生門而各說各話,可信度相當低!為了表明確無其事,今日下了一個非常不願意的決定:
針對PTT一篇spundown敘述自身情侶檔的經過,已然與事實不符,今日也至本地轄區備案保留法律追訴權
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 忠孝東路派出所
承辦員警:楊警官
備案編號:800851
無論如何我們希望事件平和的落幕,也希望彼此厚道的對待,呼籲發表人若自覺該是有錯,請自行刪除所有不實言論,我們願給再一次機會此事件不予追究!
該文的每篇修改過程都已經拍照存證,若沒有得到回應,不日內將對各論壇寄發存證信函,針對本篇有爭議並進入司法階段對各負責單位做書面說明,如果一旦正式採取法律途徑,便不再接受任何型式的回應,望當事者自重不要造成相關單位的困擾,也對自身是否會留下不良記錄而深思。

  至於處理失當的該員目前的狀況屬於公司內部案件處理,小弟也不便在版上多作闡述,公司一貫的態度就如同各位父母一般對子女,錯誤!不可恥.. 只要認錯知過必改,人有恥!必可教;我們都是在這樣不斷的錯誤之中跌倒再爬起來,跌倒再爬起來,從錯誤中也吸收到了寶貴的經驗,如此反覆直到八十才能把智慧寫在臉上!小弟也曾因經驗不足讓公司蒙受過業務上金錢的重大損失,感念公司能寬宏大量,讓我能從挫敗中再站起來不至於流離失所,跟一些不懂得飲水思源的鼠輩比起來,公司值得我賣命至今;也期盼當天的當事者能懷抱寬恕,若能如此,看世上任何事務必將更美麗心胸更寬廣,仁者無敵~ 共勉!


--- 8/26 凌晨 3:08 ---
其實這種事也發生過不少次了,不管是哪家店

只能說台灣人心地太善良,只會口頭抱怨不會行動抵制

才會導致一堆商家吃定台灣消費者(看看BENQ是怎麼坑國人的錢..)

在外國這樣的商家基本上出現這種事沒處理好是很可能被封殺的

反正店家多半也是繼續保持沉默

等到消費者淡忘這件事,自然又會去跟他們買東西

台灣的生意人太清楚國人習性了
看完第一樓的文之後
我覺得只要是開店的
服務態度都要有一定的程度
先不論是不是有賣這個商品或是來詢價的
店家要賺的就是消費者的錢,不是嗎?
服務業還是以服務的精神來對待客人會比較妥當
我是覺得,喜歡就去買,不喜歡就別去
一間店再怎樣都不太可能滿足所有消費者,
不理人說店員態度冷淡,爛
跟的緊說店員囉哩囉唆+把我當小偷,爛
店家要怎麼做都有人會不滿意,最好的方式莫過於找屬性和自己合得來的店買,省得花錢買氣受
講白點,喜歡去那買就去哪買,光華又不是只有一間賣電腦的店,對我來說店員只是一台活的販賣機,也許我要求低吧...
至於此樓,打從一開始我就覺得不可盡信,以我自己上網10幾年的經驗,這種"有心人"PO的文通常都會做大幅的刪減,自己錯的全部刪光,別人錯的加油添醋,講到最後反正自己全對別人全錯
無論看的人如何回應,重點是,每個人講的東西到底符不符合事實?我挺贊成一切交由警方法律去裁判,現在使用網路的人有太多認為自己躲在電腦後面隨口亂說是不用負任責任的
sealifes wrote:
其實這種事也發生過不...(恕刪)


不是心地太善良.任何人都不希望把事情鬧很大.問題是國人不懂得去"對待別人"..............常常臉色擺得很難看.而且又是在眾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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