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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過錯了 懇請各位原諒

這位淫男小朋友,都不敢登入帳號了唉..
說不定已經開新帳號在爽了吧,好歹也回應一下...

學校那方面,用力的鞭打校方就對了
可憐的留起癢小朋友,

要讓國中生痛就是要到學校的留言板讓他痛, 身敗名裂,
01上這些網路身份對他來說就是不痛不癢, 最好把他所就讀的新X國中國中生的BLOG把留起癢的事蹟貼一遍!!
大概就能收到效果, 不過現在是暑假期間... so,

若要上法院目前只有違反著作權法可辦(屬公訴); 因其 詐欺罪是告訴乃論, 要找到該同學的父母親才能提告。

-- 著作權法 --
以盜版光碟形式侵害他人智財權者,即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以製造盜版光碟為常業者,更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八十萬元以上,八百萬元以下罰金;二者均為非告訴乃論罪。

同時,為遏制散佈或販賣盜錄、盜版品的行為,凡意圖營利者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非意圖營利或公開陳列者,凡份數超過五份,侵害金額超過三萬元以上者,亦得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留起癢小朋友使用盜板軟體的部份屬於公訴罪, 各位01魔人無聊可以去BSA(下述網址)檢舉,

http://w3.bsa.org/taiwan/report/

就會有警察到他家了。
死不認錯
沒心認錯
就停不了大家的行動
BSA 可是很可怕的喔
比01所有人都可怕喔......

網路不是你想像的簡單

你耍了大家
就別想脫身了

真的有人要殺去板橋 ???
看了這麼多,
自己做的事情還是自己必須去負責任,
知錯能改是最重要的。
但是越看..
覺得大家給這封mail 的回應似乎是一面倒,
對一個小孩子的壓力可能會很大,
如果該校或是他的家長已經在處理,
我覺得就是最好方式了,
在這邊蓋大樓也無濟於事..
以上僅是個人意見
以前就算學校沒管好
還有部隊可以管一管
現在役期越來越短
過幾年還不用當了
真是無言......

現在草莓效應早已發酵
公司找的新人都做不久
可是大環境就是這樣,還能怎麼挑
蓋了一百多樓, 結果根本也沒事發生...........................淫男小弟可能就此逃過一劫了, 所以網路真的是你認真就輸了

結果還蓋到1720樓..........
好厲害的鄉民們= =///
ガンニッピ~ス wrote:
蓋了一百多樓, 結果根本也沒事發生...........................淫男小弟可能就此逃過一劫了, 所以網路真的是你認真就輸了


新埔國中已經雞飛狗跳了.....

.

前面以經有人把相關狀況寫信給縣長信箱 教育局.....等

學校有寫不完的報告

這個小朋友開學應該也不會好過.....
板凳拉過來,便當也拿過來,its show time!!
2000層今天應該可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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