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好幾篇都一直有誤導說啥前公司的資料~請看清楚~我根本沒這樣寫~我是指那一時期整理的code經驗,有人也提醒我一定要當面確認把私人與不必要資料砍掉~我會注意的
這些code自己爬MSDN寫出來不能用~會有智慧財問題?
那請政府規定一下~需求軟體開發工程師的公司必須應徵無經驗者~不得要求年資或是熟悉任何語言~免得引誘大家犯罪
你熟悉語言特性的這功能~是上一間公司辛苦用薪資培育出來的~或是補習上課~或是自修~或是天分而得來的
任何想使用有經驗的開發者~必須協談所有該應徵者待過的公司~或是訓練你的學校~或是把這麼龜毛的天份遺傳給你的父母~買斷好你的可用功能~方可毫無後顧之憂的使用你~或加以訓練你
以上~若你自身不夠執著~半路跑去賣雞排~荒廢掉前公司曾經花薪資培育給你的的技能~造成下一間想利用買斷的方式來使用你的公司~招受到一問三不知的損失~誰要賠償?
越寫越莫名其妙....
基本上這的確會有版權問題, 只是沒人抓而已。
我的習慣是自己寫的library都不帶走的, 只要是和公司業務有關的東西版權基本上是屬於公司,
至於到下一間怎麼辦? 合法的需求是,從頭cleanroom弄一個起來。
離職的時候知識可以帶走,code不行,我常見到很多軟體設計師把code當私人財產,這就不知道台灣
對於智財權的觀念是怎樣了,你說爬MSDN想出來的,如果是一些注意事項或是code小片段那還OK,
如果你把這些東西作成lib,很抱歉,這些lib是不能帶走的,這中間其實有蠻多灰色地帶,
有時候並不是想當然爾是我努力的結晶就能拿走。
你說買斷啊,其實對code來講,公司的確是買斷,但是不能阻止你離職以後重新做一份出來,
所以,看出差別了嗎?
我知道這個大部分公司不會抓啦,但是這種也只能低調私下幹,曾經看過所謂資深程式設計師
強調code要寫成lib可以帶著走這點就挺無言的。台灣很多人幹這種事就是....
好吧,我承認我有潔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