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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NOVA霐道說明惡意抹黑之事【已處理當中請勿在發文了事情結束會給各位大大一個說明】

尚緯 wrote:
各位,事情尚未結束...基於我的立場我也會堅持我的立場捍衛我店的名譽,我也給充足的時間讓對方去處理所謂的一個道歉,結果都是那麼沒誠意...那我也會採取法律行動了....也希望大家也不要用看戲的心態去看這件事情,我要的只是一個誠意的道歉,連這個都做不到,我想也沒什麼好談的了.........不要因為我小家以為我好欺負,你們如果是這樣看不起我的話,不然大家走著瞧,看著辦。雖便想找一個人就以為能解決事情的話,還要請人傳話,那我等於是被摸頭了...不好意思...我的個性不是這樣就能解決事情的人。再沒有一個正式的的道歉請準備收我的律師信吧。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讓我真的反感。

早就要這樣做了,穩贏的官司,該給對方的時間都給了,你越拖網友更會以看戲的心態來看這篇文......

記得店門內外都要裝監視器嘿,社會是很黑暗的,以免有人用黑的手段嘿!
chiang:喂,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最初在01發表抹黑文的是 "我型,我色!VAIO" 發了這一篇:
桃園NOVA惡質店家 怒!!!!! (原文已經自爆)

備份在此:
我型,我色!VAIO wrote:
上禮拜我跟媽媽去買電腦
因為家裡另外一台壞了
想說去桃園NOVA買一台電腦
本身對電腦不是很了解
因為手上拿了太多的報價單
遇到一個男生說不買也沒關西幫您做介紹
於是我跟媽媽進去聽看看
店家只寫基本數字在估價單上
後來選了一台快9000多的文書行
加螢幕總共是一萬五千九
這幾天玩的時候跑得很慢 頓頓的
特底請哥哥從台北來家裡看電腦
一發現電腦裡面的東西跟單子寫得不一樣
哥哥跟我說我的電腦是單核心
而且主機板還有維修回來的貼紙
我記得店家跟我說是配450W幫我升級
解果哥哥說是250W
媽媽整個氣炸了
於是打電話給店家
店家打死不承認
後來推託是東西拿錯
那其他東西呢
店家說叫我抱過去
這次的購買經驗讓我覺得真的很黑
這家店 237跟238櫃 霐道
後來我跟良興買品牌電腦.
PS: 黑心店家還收我10%費用說包裝太破爛

後來又出現兩位 "jay011410" 和 "哈雷-Sam" 搭了這輛順風車對霐道落井下石.....
jay011410 wrote:
看來版主的購買經驗真得很差
我之前也是去 霐道 買過零組件
它們的蠻可愛的
問我看到多少錢
我假裝都不知道
解果硬碟比市價貴了200
我連話都沒說就走了
因為我覺得這種東西 原價屋都比的到
還以為是以前年代嗎??
記得他們的套餐電腦都亂搭
9000多就像版主講的都給單核 orz
這種店家值得幫樓主宣傳
哈雷-Sam wrote:
這種行為非常要不得阿,像這種店家有一天一定會倒的
跟它們買得電腦全部變成電腦孤兒,到時維修求助無門
還是找一間體質好,商譽好,又有連鎖,還有開發票的好店家吧

桃園NOVA 216櫃的 欣亞 是不錯的店家

之後有維修問題可以找他們,維修的工程師很強很厲害

經過比對IP
"我型,我色!VAIO" 和 "jay011410" 和 "哈雷-Sam" 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匪淺啊
更巧的是 "jay011410" 和 "哈雷-Sam" 似乎和 某間3C店 的關係斐淺

因為有神人在無名找到疑似01 "jay011410" 同名的網誌(該網誌已經被她/他關閉)
備份照片與相關連結在此:jay011410
再稍微連結一下她/他的好朋友們,就可以發現有更多的巧合出現!

霐道 在2010.11.29也上來公開澄清並警告對方
桃園NOVA霐道說明惡意抹黑之事
尚緯 wrote:
各位大大我是桃園NOVA霐道老闆我想跟各位說在論譠惡意中傷我的網友之不實內容
第一點我去做了調查從11月份的單據並沒有15900之單據而且我們家從開店以來11月份都沒客訴(很名顯毀謗我店之商譽)。
第二點我們家沒有賣那種白牌的250W這種舊規格的電源供應器…因為以現在的硬體配這種也會不穩定,文書機勉強推動。
第三點我們家沒有收取10%的退貨費用(很明顯惡意中傷我店裡之名譽)。
我是一個年輕老闆沒有錯我今年三月才開創業,我不會拿我自已店裡的名譽、自已的名聲開玩笑....我們店也是比較績極的賣電腦,我們也對自我要求很高...惡意中傷我的大大們不要以為這樣的開玩笑沒有事情我希望同業公平競爭而不是這樣的惡意抹黑我也要讓你們看清楚事情的嚴重性,我欠一個道歉。你們覺得這樣很好玩,但我要讓你們知道的一點這會吃上官司的。我型'我色下次要做事情請你先想清楚做了事情的嚴重性況且也根本沒這回事 請你給我一個交代,不然大家看著辦,我也會依照正常管道走會維護我店裡的名聲我也會採取行動。你就給我登報道歉還清事實的真相。也謝謝FULL827大大幫我把PO的文備份起來。以下讓各位大大去評評理。如果不道歉。為維護我店之名譽本人將提起告訴。(請給我一個交代謝謝)。以下文章各位大大可以去看

然後2010.11.30對方也派出 同事「哇哇軍團長」想公開道歉,但似乎很沒誠意...
抹黑店家名譽 向【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 道歉啟事
(本篇已於12/3申請鎖定版面改唯讀)
哇哇軍團長 wrote:
本人是 我型 我色 VAIO 的同事以最誠摯的心,向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表達萬分歉意與悔意
於2010年11月28日在MOBILE01 不實刊登報導抹黑店家商譽
此時侵犯到桃園霐道有限公司店家名譽
表達最深的歉意與悔意,個人店家的名譽都是尚緯經營的投入心血與結晶,不知觸法而侵害他人名譽需負責
在此鄭重向"""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表達十分歉意及悔意。
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這樣嚴重的錯誤。
最後也祈望 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賜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
--------------------------------------------
因為本人的同事,剛近社會沒有多久,這種行為已經觸法,也親自教導過了。
本人其實很害怕,名譽這個問題一定是要被注重。
一家店,一家公司,一個集團,都是大家辛辛苦苦經營的而來,大家也是辛辛苦苦賺錢。
我們不要犯人,人家也不會犯您
也教導,飯可以亂吃,但話不能亂講
有關今後的處理方法,表達十分的歉意,做法如下:
賠償
刊登報紙三天表示對尚緯老闆對於店家及本人名譽受損 表示最大歉意
也希望尚緯老闆,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
也教育現在的年輕人
現在社會網路雖然發達,有一定的言論自由
可是很多事情不是像這樣這麼好解決的
不實的文章及抹黑是會吃上官司的
這次同事的行為,也給了我很大的震撼
現在資訊發達 IP 位址 也可以從 http://www.whois.twnic.net.tw/ 這裡查到
也真的希望尚緯老闆,給我跟他一個機會。
---------------------------------------------
人不要等到做錯才懂得道歉,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麼簡單處理的。

這之間也出現了一位 "apple9498" 頻頻幫當事人 "我型,我色!VAIO" 打圓場.....
apple9498 wrote:
泓道的的人其實都還OK啊!!
電腦同業的競爭本來就是如此!!
網路文章上打的火熱..
不實的報導大家看看就好了

實際上,他們的人真的都還不錯!!
面對網路上不實的抹黑與誹謗名譽
竟然可以說「看看就好了」??
apple9498 wrote: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知到錯了,不再犯第二次, 才是善!
同業競爭本是如此!!
只要有心改過!拿出誠意!我相信尚緯老闆會給你機會的

網路的輿論真的只能聽聽而已!!賺錢的店家相信一定會有讓人眼紅的時候!!
希望發起文章的團長!!好好告知他的朋友!!
網路上的攻擊!!希望那個道歉的人能為自己的過錯畫下休止符~~
說的真好!
看他處處維護著『我型,我色!VAIO』這位被告,真是用心良苦啊!
經過比對IP
這一位 "apple9498" 和 "我型,我色!VAIO" 和 "jay011410" 和 "哈雷-Sam" 這四者之間的關係一樣不淺

而霐道在2010.11.30也再次上來公開放話並下達對【當事人】最後通牒....
桃園NOVA霐道說明惡意抹黑之事
尚緯 wrote:
各位大大你們好我是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我沉澱了一下我的心情了。事實上我還是非常的憤怒,這種情緒非常難以用言語跟文字述說做表達,也很慶幸的看到各位大大能分辨事實的一個真相,我要的只是一個【公道】,覺得很好玩,覺得傷害別人很有意思的我型,我色 我還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我鄭重的警告你我要讓你對你所犯的幼稚行為付出一個【代價】,一人做錯事一人當不要逃避,給我面對事實,一個正確為自已做錯的人跳出來承認說我自已錯了,讓我看到你的誠意,而不是靠別人的分身,先不管是不是同一個,我沒有看到所謂的【誠意】,妳的道歉我看到了不過你都是透過第三者,這樣讓我很看不起你這種人,我語帶保留,我給你時間去處理你所謂的【道歉】,10號以前我要看到你所謂的【誠意的道歉】,相關的律師團隊我準備好了...如果你還是畏畏縮縮的那大家看著辦。最好你的登報的版面給我用大一點我還有機會原諒你所做的【傻事】。你傷害了我幸幸苦苦創立起來的公司 等於你也傷害到我的名譽,其實要我放過你真的很難。我可以很有肚量的原諒你,我也可以就直接對你提出告訴。但我都沒做。以後你要傷害別人害別人先用你的腦袋好好想清楚再去做,沒有錯你這次踢到了鐵板。你說的話我做保留我還需要做的調適跟沉澱,抱歉了,目前的我還是沒辦法原諒你。該做的你就去做吧。因我這間公司的創立對我的意義重大(包含了我家裡的人對我的期望、我朋友對我的支持)、你已經傷到了他們。你懂了吧、我最重視的就是我的老爸這樣你懂了嗎~我型 我色 先生。

結果呢?
所謂要很有「誠意」的「登報道歉」的版面沒看到,卻看到這一篇「申請唯讀」!?
boy1234567890 wrote:

霐道會出來要求設定唯讀...(恕刪)

2010.12.4 更出現了這一篇要求鄉民封口的聲明
桃園NOVA霐道說明惡意抹黑之事
尚緯 wrote:
各位大大你們好,我是霐道有限公司尚緯,當事人已與我做協調~也做了一些道歉-許多的無知的錯誤跟不知道觸犯的界限完全是因為沒人教這位【當事人】,也很謝謝各位大大的熱心協助,但本人所希望的事是各位大大先停止網路上的留言,賣尚緯一個面子,後續部分我會繼續做處理協調,當事者的道歉我還是會做些保留,置於爾後若是有對方處理不好的地方,我一樣也會堅持我自已的立場,請各位大大不要再PO文了。謝謝。

既然雙方都已經將這種狗屁倒灶的事公開搬到檯面上交火與尋求公評
就不要以為現在私下搓湯圓就可以河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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霐道 繼上回2010.12.4的封口聲明之後,在 2010.12.13 發表最新 update:
尚緯 wrote:
各位,事情尚未結束...基於我的立場我也會堅持我的立場捍衛我店的名譽,我也給充足的時間讓對方去處理所謂的一個道歉,結果都是那麼沒誠意...那我也會採取法律行動了....也希望大家也不要用看戲的心態去看這件事情,我要的只是一個誠意的道歉,連這個都做不到,我想也沒什麼好談的了.........不要因為我小家以為我好欺負,你們如果是這樣看不起我的話,不然大家走著瞧,看著辦。雖便想找一個人就以為能解決事情的話,還要請人傳話,那我等於是被摸頭了...不好意思...我的個性不是這樣就能解決事情的人。再沒有一個正式的的道歉請準備收我的律師信吧這種【無所謂的態度】,讓我真的反感。

重點整理:
1. 研判原本在2010.12.4時,雙方應該有達成某些協議,才會有鎖文與封口的的聲明出現。
2. 依據2010.12.13的發文看來,雙方為了道歉之事應該還是喬不攏。
3. 那麼 霐道 這次會正式提出刑事告訴嗎?.........答案應該是「未必」!
因為從本文看來,霐道 沒有說出正式提告的時間點或是時間表。而且從文末的文意看來,似乎還是再等對方有誠意的正式道歉。


俗話說:「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自己的尊嚴要自己爭取,自己的誠信也要自己來捍衛!



對方罪證確著觸犯誹謗罪的證據都在這兒,不知道還在等什麼?
難道自己也有把柄落在對方手中而有所顧忌嗎?

建議將 "我型,我色!VAIO" 和 "jay011410" 這兩位一起提出刑事「誹謗罪」的告訴
律師信應該不必了
直接把證據準備一下到警局報案
警方與檢察官受理後會直接通知對方到案說明

如果經查明這兩位非同一人,而是同事關係,
那就證明這個抹黑事件不是個人所為的單一事件,可以把層級提高,連對方的公司一起提告!
小弟與朋友都住桃園,這陣子也常跑NOVA
朋友最近組了台電腦要跑魔獸改版,但是這兩家都沒考慮
我問他說為什麼
他説來龍去脈都看的霧殺殺,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很擔心買了會有問題
所以去別家組了....
好像肥了其他家....呵
HermesParis wrote:
最初在01發表抹黑文...(恕刪)


真是專業啊,不知道這事件有沒有人轉去PTT或MAIL給蘋果和不實抹黑的公司的高層部門?
不用請律師寄存證信函了,都已經給他相當催告期限
還是如此沒誠意,這件案子我型 我色 VAIO主客觀行
為都已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可以直接提告
了,可不要等到5個多月後才想提告。

哇哇軍團長 wrote:
本人是 我型 我色 VAIO 的同事以最誠摯的心,向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表達萬分歉意與悔意
於2010年11月28日在MOBILE01 不實刊登報導抹黑店家商譽
此時侵犯到桃園霐道有限公司店家名譽
表達最深的歉意與悔意,個人店家的名譽都是尚緯經營的投入心血與結晶,不知觸法而侵害他人名譽需負責
在此鄭重向"""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表達十分歉意及悔意。
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這樣嚴重的錯誤。
最後也祈望 桃園霐道有限公司老闆尚緯賜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
--------------------------------------------
因為本人的同事,剛近社會沒有多久,這種行為已經觸法,也親自教導過了。
本人其實很害怕,名譽這個問題一定是要被注重。
一家店,一家公司,一個集團,都是大家辛辛苦苦經營的而來,大家也是辛辛苦苦賺錢。
我們不要犯人,人家也不會犯您
也教導,飯可以亂吃,但話不能亂講
有關今後的處理方法,表達十分的歉意,做法如下:
賠償
刊登報紙三天表示對尚緯老闆對於店家及本人名譽受損 表示最大歉意
也希望尚緯老闆,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恕刪)


哇哇軍團長至今你們處理方法在哪,當初不是講刊登報紙三天表示對尚
緯老闆對於店家及本人名譽受損 表示最大歉意,也希望尚緯老闆,給一
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這種事情不用尚緯老闆開口提出就應該要先做越早
越好,而不是等到協商過程才在談,可見是如此多麼不誠意,這跟你說
的飯可以亂吃,但話不能亂講不就是背道而馳食言而肥。

哇哇軍團長 wrote:
也教育現在的年輕人
現在社會網路雖然發達,有一定的言論自由
可是很多事情不是像這樣這麼好解決的
不實的文章及抹黑是會吃上官司的
這次同事的行為,也給了我很大的震撼
現在資訊發達 IP 位址 也可以從 http://www.whois.twnic.net.tw/ 這裡查到
也真的希望尚緯老闆,給我跟他一個機會。
---------------------------------------------
人不要等到做錯才懂得道歉,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這麼簡單處理的。(恕刪)


人不要等到做錯才懂得道歉,這句話格外諷刺,道歉的很沒誠意如何
給機會,不要等到真提告案件判決尚緯老闆勝訴,這時所提出賠償可
要概括承受可沒協商的份。

老話一句還是支持尚緯老闆提告,這種不給教訓是不會懂得自己做錯事。

其實官司很累的,小弟手邊還有好幾個,哈...............仇人太多了
打官司沒什麼可怕的,為了公理正義,跟他們拼了!!
這種穩贏的官司,不用請什麼律師,也不用報警,直接地方法院按鈴申告(不會要你真的按鈴啦,那是xx作秀用)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人事時地物一定要備齊
基本上呢,這種誹謗的刑事案件,通常法院會叫你到案說明後會要你先和解,送調解委員會,和解不成再繼續
一般來說這種小案,10-90天拘役,還可易科罰金(用錢換坐牢啦),只不過人生就有汙點了

誹謗刑事+民事(刑事告贏附帶民事,無需民事裁判費及訴訟費),基本上2年就可以跑完
你也可以刑事+民事一起來告(一起告,民事訴求賠償需裁判費及可能有訴訟費),這樣比較快,說不定民事會先判

不過,對付大鯨魚,你要有耐心囉,上訴不完(不過對方也會衡量,值不值得)
建議最好處理方式,要求對方登報道歉,賠償金做公益
這樣贏了面子,也不失裡子
加油!!
永福店,福德店,太子店達成!,莊敬店?金陵店等我阿!!
從頭開始看這篇文
真的是很氣人 也"就趕新"
氣人的是
怎麼可以發表不實的文章來誤導別人呢
01可是愛組裝的我們的樂園耶
且也讓店家受到冤枉
就甘心是因為好多熱心的大大提供協助
幫忙抓兇手
果然團結力量大
可是看到後來越來越無力
因為在路見不平的大大拔刀相助後
就虎頭蛇尾....沒了
以作文來說就是起承轉都寫的很棒
但是合還沒寫就交卷了
至少 至少也說一下進度或是瓶頸嘛
(只是個路人想看八掛還敢出聲 被毆.....

零的境界01 wrote:
早就要這樣做了,穩贏的官司,該給對方的時間都給了,你越拖網友更會以看戲的心態來看這篇文......

記得店門內外都要裝監視器嘿,社會是很黑暗的,以免有人用黑的手段嘿!

+1
過程越透明 知情人士越多 越有保障
HermesParis wrote:
重點整理:
1. 研判原本在2010.12.4時,雙方應該有達成某些協議,才會有鎖文與封口的的聲明出現。
2. 依據2010.12.13的發文看來,雙方為了道歉之事應該還是喬不攏。
3. 那麼 霐道 這次會正式提出刑事告訴嗎?.........答案應該是「未必」!
因為從本文看來,霐道 沒有說出正式提告的時間點或是時間表。而且從文末的文意看來,似乎還是再等對方有誠意的正式道歉。

有問題。
第一,霐道雖然從12/3後就沒有發言,但是他一直都有在看這個討論串,代表他也很關心輿論的走向。
第二,當初的期限是12/10,哇哇軍團長的道歉動作一直沒出現,顯然最遲12/11日霐道就應該知道哇哇軍團長沒什麼誠意了,但霐道卻一直到12/13才來發聲明。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事,最晚12/11就會發文了。別忘了,這棟樓是霐道老闆凌晨發的。
第三,欣亞總經理的名字在網路上是公開的資料,他旗下的店做出這樣的事,霐道受到委屈,就沒打算吃水果逼李總經理踹共?
====================
被人有系統的抹黑,居然只要求「對方有誠意的正式道歉」?
霐道的處理態度真是「紳士」啊。
從小老師只告訴我們誠實是美德,卻沒告訴我們現實有多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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