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nowave wrote:DELL網購售價23888,我在采河入手24500元,我不覺得是有便宜到耶? 23888是三年保,而且可能是調降後的售價你買24500應該是5年保的吧?!印象中采河的售價跟DELL網站的價格一樣但是采河能讓你挑無亮暗點
andersonshen wrote:"請不要斷章取義, 未出具此書面保證書也是符合消保法, 只要能保證之品質負責即可 !! 對不起我覺得法條內容似乎有出入哦,有幾個字不一樣消保法第二十五條「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施行細則第二十六條「企業經營者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出具書面保證書者,仍應就其保證之品質負責」對法律的適用,法的位階在細則之上,況且施行細則只是在加強企業經營者的責任,即使沒有出具保證書也要履行應負的責任,並不能就說可以不受第二十五條限制,他的義務被限制在應而不是得,是主動而不是被動
cph0516 wrote:應該是DELL網購售...(恕刪) 對不起您的觀念我又弄迷糊了我之前有說了跟采河買的是二手商品,對吧(這是被前面的版友指教而導正的)采河是跟DELL訂的,對吧?那DELL有給采河發票,對吧?只是采河隱瞞事實沒給發票,對吧?五年保固是采河向DELL買的,對吧?所以采河賣我的價錢事實上已經含過稅了吧?對吧?有需要再乘1.05嗎?(也就是說我用是五年含稅價錢買的,我唯一有佔到的便宜可能就是,采河大量下單得到的折扣,采河再加一點利潤給我,但這不是我預期,我如果知道這是二手商品,我不會用這個價錢買)還是我又那裏弄錯了
georgeibm wrote:我認為前面的網友都在為DELL所護航想要在台灣賣~就要符合台灣規範所有的保固都是由店家賣出後那一天起保固(恕刪) 說的好.....店家是DELL喔...請記得....DELL賣出時間為1月初....所以已經超過換新品的時間了....他並沒有違背規範....況且台灣是規定7天內換新品...DELL的條件寬鬆許多了....給你60天耶...怎麼看他都沒有違法呀...也是符合台灣規範我相信要買2407這麼高檔的LCD...也研究了許多了..樓主要貪一些便宜跟采河買當然也是要擔風險呀....回去找采河比較正確吧...樓主是跟采河買的,不是直接跟DELL買的...有什麼理由去跟DELL廬新品呀...DELL並沒有賣東西給樓主.....這年頭...小白確實不少...
chronowave wrote:對不起您的觀念我又弄...(恕刪) 采河我沒買過不確定有些PC商品明明商家進貨時已經含稅可是他賣都的未稅價如果要開發票得再加5%或許商家能在稅與不稅之間,以幾報帳的方法中多掙幾個錢這要麻煩對稅務比較了解的網友解釋了
等你們這些幫DELL護航的網友遇到高樓主的情形看你們還會不會用現在的語氣去感恩DELL的好保固DELL新品 因為DELL自己的品管QC不好用不到一個月花了兩萬多元辛苦錢去買得螢幕得到的竟然是 "別人用過的也是壞掉修好的良品"這就是現在崇洋還被剝削的消費者------------------------買手機根一般店家購買NOKIA聯強或是神腦貨到NOKIA的直營店照樣還是要幫你服務甚至到美國NOKIA也是照樣幫你服務不是跟采禾買DELLDELL就不該幫消費者服務既然他網站要註冊成www.dell.com.tw他就該為台灣好好服務不然他就註冊成www.dell.com/tw 這樣不就好這樣註冊地美國 使用美國的服務品質我沒話好說但是.TW 台灣註冊就該有台灣的當地服務才對------------------從事服務業那麼就~~真是納悶台灣人怎麼變得那麼可憐被外國人踩成這樣還可以那麼為那些人護成這樣---------------------以上個人意見~~不喜者就算了
受不了 一直提什麼消保法 引用法條卻很怪的完全不提中間賣的是誰 那連帶責任在那裡怎麼知道中間賣的人(沒經銷及代理的)有無開發票 有無俱實以告消費者權利在那裡 或隱藏什麼法條說企業經營者就企業經營者DELL呀! 感覺是借刀殺人嘛!要討論請另開主題 已經越來越離題了
cda736 wrote:說的好.....店家...(恕刪) 大大說的大多數我都很同意啦,只是那個貪小便宜.....唉我真的沒有要貪小便宜啦五年保也才24991而且是含稅含運相比起來用24500去跟老闆娘買還讓我權益不完整是虧大了才對,贊成樓主去找采河負責,DELL肯
georgeibm wrote:等你們這些幫DELL...(恕刪) 麻煩請你重頭到尾看一遍 不要看到後面再吵 突然衝進來一句話 相關討論都講的很清楚順便請問一下 我在台灣買的東西能到美國修嗎? 不管DELL或其他品牌 要買國際保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