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99441 wrote:
今天銷售上花了30分鐘近1小時幫你介紹
到最後價格上其實是合理~但卻硬要在比價...(恕刪)
我聽你在...
一堆店鋪開在那,你叫消費者不要比價?
你也太不了解消費的心理,高估自己的水準了吧。
別做壞事幹嘛怕被舉發?
該給人賺當然要給,
但是用黑心貨來賺?
死好。
話說回來,你店開在光華,還怕被人比價?
你真的會賠錢賣?
你快收一收比較好。
客人還要為你店家想勒,
店家來來去去(這不,又去了一家),
不負責任的也一堆,
久了誰不是便宜就買哪家,
這還不是店家一手造成?
blue99441 wrote:
今天服務業~不光光是賣你東西~也是服務...(恕刪)
還有這句,
請問一下光華的店家有"服務"這概念?
大部分店家心裡想的不就是,客人快來,買了就快走換一下個。
這就是服務?
別在出事時就說你們有服務,
沒事時去店裡就一副撲克臉。
至少我的印象就是這樣。
blue99441 wrote:
你花更多時間去舉發~你很閒嘛?...(恕刪)
還好不是我遇到,
我真的很閒,
我肯定會跟你法庭見。
案由:詐欺取財罪。附帶民事賠償
還有,很閒與你何干?
我是光華店家
我只是說出我們店家心聲
這裡發言出自個人
你說你是光華店家,未請教店名!
你們店家的心聲,與發言出自個人的言下之意,您是代表全光華新天地的商家授權發言

今天服務業~不光光是賣你東西~也是服務
你要砍到他的服務費~得到的就是負面結果
我對於服務業的第一印象是給消費者親切、熱忱與專業的對待。
今天對於您的個人言論,只看到您著重於毛利比和不知所謂的是非顛倒。
今天上門的客戶百百種,說服客人掏錢是看業務本身的功力。
沒有利潤空間的生意你大可不要承接,而不是在破壞了雙方基本的誠信原則下,再來推諉卸責說是對方比價造成今天如此之局面。
還是以上大言不慚才是您所謂的服務呢?

雖然新天地競爭的如此激烈!百家爭鳴!!
但是一旦失去了為商最重要的"誠信",一如ES事件原PO語重心長說的"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相信你們",常言說的好: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老話一句: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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