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sutw wrote:沒有人有權利這樣公佈 別人的 姓名 學校電話(不管你怎麼查到的 這樣公佈應該 也是有犯 防害秘密罪之類的)...(恕刪) 那些資料...都是他自己公佈在網路上的...他們...也只是幫忙"搜尋"而已...要怪就怪當事人幹麻公佈自己的資料在網路上吧...希望他也藉此學個經驗...
念5專很貴喔...好處是可以玩5年....ps:樓大利用一篇虛擬的文章做為宣傳推銷自己的手法...我只能說.........................................你成功了....
如果你真知錯了,就把你的後續處理PO上來如果這整篇都是你利用網路匿名在自吹自擂那你欺騙了所有曾經相信你文章的人如果整篇都是你想利用M01的名聲耀武揚威那你真正欺騙的是你同學你同學何辜?用超過兩倍的市價買你自己的舊電腦?!你今天可以明目張膽的騙人還上論壇來抱怨在你的資料被公布出來之前還死不認錯可見得你把網路匿名當作一個可以讓你無法無天的機會不是因為在網路上沒人認識你你就可以為所欲為說的話、作的事,可以不用負責你在公布資料之前和之後的強烈對比清楚顯示你完全不知道尊重自己既然你不尊重自己,請問為什麼其他人要尊重你?你也在網路上大方的公告自己的身份那就請你要接受網友的檢視請注意,把名聲搞壞的是你自己不是M01的版眾如果你沒有欺騙的行為絕對不會招致眾怒網路世界不是你想要幹嘛就幹嘛強調你是國中生也不能成為你犯錯的藉口我覺得你現在不是知道錯了你是知道怕了就如一些版友講的你除了怕學校家長知道以外似乎還是不覺得你這麼做是錯的所以我建議你趕快跟你同學家長道歉退給他應退的錢不然就幫他升級雖然實際情況我們不知道但起碼看得出你有誠意最後這件事不至於毀了你一生也不會毀了你的前途但是你如果還是用這種態度繼續長大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到時候就不是幾百個人在網路上發文罵你這麼簡單了你應該覺得幸運M01有這麼多人犧牲假日時間來幫你蓋樓讓你在國二就能知道自己哪裡做錯
mictzen6116 wrote:詐欺 是 公訴罪把這...(恕刪) 題外話@@陳進興我感覺不怎特別耶........如果要比起來更嚴重的應該一堆在那邊只是他們選擇不該綁的對象下手....白冰冰的關係良好,而且又是公眾人物.......不然這件事大概報過就沒了不會每天報導來報導去還高額通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