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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過錯了 懇請各位原諒

發展至此
還是個羅生門
無人知道是真是假
就到此為止
如有01網大去通報了
那就看後續情況了
jeffsutw wrote:
沒有人有權利這樣公佈 別人的 姓名 學校電話
(不管你怎麼查到的 這樣公佈應該 也是有犯 防害秘密罪之類的)...(恕刪)

那些資料...
都是他自己公佈在網路上的...
他們...也只是幫忙"搜尋"而已...

要怪就怪當事人幹麻公佈自己的資料在網路上吧...
希望他也藉此學個經驗...
星期一了
該上班的去上班
該上課的去上課
沒事在家的多充實自己

感覺這邊到某種程度之後
根本就是行鞭文之事掩蓋大樓之實
網路認錯和實際認錯是一回事, 誰知道他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而且如果這樣就可以的話, 那殺人犯都可以不用關了................

明顯的撒謊
剛睡起來了~~~~發現已經到8x樓了喔~~~~~~~~
念5專很貴喔...
好處是可以玩5年....

ps:樓大利用一篇虛擬的文章做為宣傳推銷自己的手法...
我只能說.........................................你成功了....
詐欺 是 公訴罪
把這件事交給檢查官就會辦理了

事實與否 起訴與否

應該交由法律來決定

這時候不 矯正他 等他長大了 不就成了另一個陳進興嗎

要付出更多的社會成本
如果你真知錯了,就把你的後續處理PO上來

如果這整篇都是你利用網路匿名在自吹自擂
那你欺騙了所有曾經相信你文章的人

如果整篇都是你想利用M01的名聲耀武揚威
那你真正欺騙的是你同學
你同學何辜?
用超過兩倍的市價買你自己的舊電腦?!

你今天可以明目張膽的騙人還上論壇來抱怨
在你的資料被公布出來之前還死不認錯
可見得你把網路匿名當作一個可以讓你無法無天的機會

不是因為在網路上沒人認識你
你就可以為所欲為
說的話、作的事,可以不用負責
你在公布資料之前和之後的強烈對比
清楚顯示你完全不知道尊重自己
既然你不尊重自己,請問為什麼其他人要尊重你?

你也在網路上大方的公告自己的身份
那就請你要接受網友的檢視
請注意,把名聲搞壞的是你自己
不是M01的版眾
如果你沒有欺騙的行為
絕對不會招致眾怒

網路世界不是你想要幹嘛就幹嘛
強調你是國中生也不能成為你犯錯的藉口

我覺得你現在不是知道錯了
你是知道怕了
就如一些版友講的
你除了怕學校家長知道以外
似乎還是不覺得你這麼做是錯的

所以我建議你
趕快跟你同學家長道歉
退給他應退的錢
不然就幫他升級
雖然實際情況我們不知道
但起碼看得出你有誠意

最後
這件事不至於毀了你一生
也不會毀了你的前途
但是你如果還是用這種態度繼續長大
總有一天會踢到鐵板
到時候就不是幾百個人在網路上發文罵你這麼簡單了
你應該覺得幸運
M01有這麼多人犧牲假日時間來幫你蓋樓
讓你在國二就能知道自己哪裡做錯
--- devil may cry
mictzen6116 wrote:
詐欺 是 公訴罪把這...(恕刪)

題外話@@

陳進興我感覺不怎特別耶........
如果要比起來更嚴重的應該一堆在那邊

只是他們選擇不該綁的對象下手....
白冰冰的關係良好,而且又是公眾人物.......

不然這件事大概報過就沒了
不會每天報導來報導去
還高額通緝呢....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我也覺得不要再繼續這個討論串了吧 ~~~~

在網路上公布個人資料我認為太OVER了
這篇可以衝到那麼多篇 我真很誇張 ~

我看了四頁就放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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