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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過錯了 懇請各位原諒

fantasia wrote:
1萬5找新控肉吃
這個時機點 還有心情問製程.....

呵呵
認為他已經悔改的大大們
以為如何??
說真的...

他的行為...在警察面前完全沒有犯罪行為可言勒...

第一.他不是公訴罪,警察不能主動辦案

第二.對方如何舉證當初要購買電腦的要求呢?(全新or二手)

就算版主拿給他二手電腦給同學大大...他們也沒有去檢查!

再犯罪行為裡面這不構成犯罪詐欺...只有道德詐欺唷....

所以諸位版大們....不用去掛警察法院記者去嚇唬他了吧

fantasia wrote:
1萬5找新控肉吃這個...(恕刪)


好像有大大出題目給淫男
這篇文章值得收藏,

會成為學校資訊教育的教材
看到這篇 就擔心到未來人心會變的怎樣

如果週遭的人都用這種態度去面對他人.....

我真是不敢想像
cgyycgyy wrote:
好像有大大出題目給淫...(恕刪)


他真的不想改暱稱@@
看了半小時終於看完70頁....

= =這位小朋友似乎很喜歡在文章裡提醒大家說"我只有國2..我電腦很強".....

(OS:沒關係..鬧這麼大,現在大家都知道了後~乖..去旁邊玩沙~~)

不然就是強調一下國2生很窮...

(OS:這位小朋友你賺的黑心錢還不夠多唷....)

廣告說:賺錢有數,身體要顧。

小朋友..賺錢有數,名聲要顧阿~~





fantasia wrote:
1萬5找新控肉吃這個...(恕刪)

已經開始採買新電腦囉!
此風不可長,污來的錢請還給朋友.
那個道歉文完全沒有看到道歉的誠意,不要說你的前途會因此毀滅,你家有三個小孩壓力很重.
重點是,你接下來要怎麼做? 發文問CPU的製程嗎? (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似的.)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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