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立法研討針對[垃圾信件]的罰則,
只要我們收到垃圾信件之後,
不要刪除,
將信件內容列印出來,
然後回報NCC所指定的相關機構,
就有機會可以獲得一定金額的賠償金喔...
以前每天上網,
第一件事情就是刪除垃圾郵件,
這下子可要改變習慣,
好好的[點石成金]了呀...............
RichardSu wrote:
今天看到報紙報導,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