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9年6月15日起,財政部就擬定民眾只要購買符合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與第二級的冰箱、冷暖氣機或是除濕機,每臺最高可減徵貨物稅2,000元,小編在去年購買冷氣也憑藉這項措施,小小省了一筆。而經財政部統計截止至今年1月為止,目前已核退二百七十二萬多臺、核退稅新臺幣四十五億元,在創造節電效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還有節省民眾電費負擔等面向都算有達到當初政策的目標,不過,這項措施實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就會到期。
根據經濟部估算,目前國內十年以上的老舊冷暖氣機與電冰箱仍占家庭現存數量達42.72%,加上退稅優惠的實行,對於有購買相關家電需求的民眾而言,可以增加民眾選擇節能電器產品的動力,且能夠帶動電器產業轉型與發展。因此財政部於今(22)日預告貨物稅條例(十一條之一)的修正草案,規劃將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各項適用條件不變,希望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
另外,財政部也特別表示,由於原本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的措施將於今年6月14日到期,考量實施期間的延續將攸關民眾以及相關產業權益,因此預告期僅有20日(至今年3月15日),預告期間也歡迎大眾發表意見,財政部也會儘快將此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並希望於今年上半年順利經立法院修法完成。
資料來源: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