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總共合計有4600多件的法院上訴案,
平均求償近2萬台幣損失
(韓電為民營企業, 所以可以告)
查了一下韓國的電費大約可以看成是台灣的2.6倍左右.
台灣1000元的用電量, 在韓國已經達到2600元左右了(如有錯請告知)
事實上真的有點貴.
韓國的電費階級表(紅色那條為住宅用電)

最便宜的100kw以下跟500kw以上用電的電費差了11.7倍的差距.
所以這就是民怨的主要由來, 因為差太多了.
因為當初以前用電量沒有今天這麼多.
特別是因為今年熱到全球創紀錄,
韓國從來就是冬天即時耗電較多,
但今年夏天已經刷新了任何一個冬天的紀錄了.
還有加上工業商業用電都沒有累積制, 所以又顯的家庭用電不公平?
這東西越吵越大, 媒體不斷放大民眾的抱怨,
到現在甚至有議員說這該廢除,
說這種制度是落後國家像是非洲才會有的, 站出來意在推行廢除.
不過之前韓國政府就已經表態,
就是要讓全民平等所以才需要級別制的存在.
讓有錢的人付更多電費才能使用更多的電.
沒錢的人只要繳一點點就可以了.
還有韓國電力公司現在的電力存量也見底了.
說要是廢除了那麼將會電力不足使用.
建造電力發電廠也需要時間.
只是看到這種事態會覺得也許還好相較之下台灣電費本來就還算合理.
所以這個級別制電費問題到今天也沒吵到這種規模.
只是好奇這種類似很重要的級度制電費廢除問題
實際上會有可能產生極大的負面作用嗎?
看似很正常的級度制電費制度, 本來就是很正常的存在對吧?
就算到今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