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01潛水多年沒有註冊,沒想到今天還真的需要用到了!!
昨天我在燦坤買了一台電暖器原本想給怕冷的姊姊當禮物
沒想到拿回家後他覺得太大台了所以想換小一點點的
今天下班就到原本買的那一家燦坤去說我要換貨,結果他們告知商品如果沒有瑕疵就不可以換貨
我知道網路有7天的期限可以退換貨,但是實體商店不知道有其他法令可以保護消費者嗎?
當下打了電話給客服(下班)又打電話去消保會(下班)2個單位都是要等到星期一才有上班
店裡只有當班的人員我要找店長也找不到,我問他們說是不是我在這買了東西只要離開店面
就不可以換貨了,沒有人回答...之後我就氣沖沖的離開了
回家後上網看了一下,有人說燦坤可以換貨有人說不可以,到底標準在哪裡我也不知道
是不是我真的被店員騙了,還是真的不行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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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也只能花錢買教訓了
只是從來沒有遇過這種事情覺得有點驚訝,也許是我自己認知上的問題,今天算是上了一課
也從沒想過原來燦坤是這樣服務消費者的,以前總是覺得方便就好就算貴了一點也沒關係
東西沒拆封而我也不是要退貨,只是想貼錢換商品這樣也不行
商家有理站的住腳,剩下的也只是個人觀感而已
真的很後悔在這種商店買了這麼多的家電,商家賺錢而我買個方便這種互利的事情不是很好嗎?
瑕疵品退貨甚至退費是天經地義
但不合用的退貨,就看店家是不是有好的服務態度了,是不是肯給消費者權益毫無節制的權益
畢竟拆封用過的需要整新
回歸原點 消費者用不到 不會不要買噢 拿來退 退不到就去告消基會 消費者是人 商家就該死?????
商家就不是人 換個角度 你是商家 作何感想?? 知道消保法嗎?? 消保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看得懂嗎?? 不是別人無理 是你無理了大大
實體店家給你換貨是給你方便 而不是讓你隨便!!!!
ZZZZ5739 wrote:
商家難為 商家有囤貨...(恕刪)
是我沒說清楚嗎?
我有說我打電話去消基會是要告店家嗎?
就是因為不懂才會問,問消基會問客服?難到都不能問?
我也說了是我自己認知有問題,都自知理虧花錢買經驗了
我哪裡說了店家無理?我說的是店家有理站的住腳(有認真看嗎?)
原來換貨的人都是隨便.....天底下隨便的人也太多了吧(沒錯,我就是買個方便)
消保法第十九條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字面文謅謅的我也不太能完全知道表達的意思,是不是在說非實體店面7日內退換貨問題?
一開始我就說了知道非實體店面7是內可退換貨,但是不知道實體店面是否可以退換貨
是大大沒看清楚我的問題還是引用錯了條文?還是我認知上有錯誤?
再次跟大大說明,我不是要去當奧客!只是很單純買了東西送人不喜歡所以想要貼錢換貨而已
買東西前我沒有讀好消費者條款是我的無知,我自知理虧!也沒有說店家無理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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