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哪一邊的支持者,只是很好奇:上次日本的日立冰箱被爆出欺騙消費者,根本沒像廣告的省電,使用材料也非像廣告中說的使用環保材質但是,台灣也沒出面澄清(我還寫信去絞了一番,也沒下文)這次換成台灣被爆出廣告不實,也沒見出面道歉,我想應該是賣的太好了吧!?一點都不在意?台灣人真可憐,沒啥好選的
台灣「連續18年銷售第一」是日立去年的廣告,今年還對外宣稱是連續19年。既然被判定不是連續第一,一定是有哪一家廠家有過輝煌戰績,我是認為這19年來,有哪一家的銷售量有自信勝過日立的趕緊拿出數據出來駁斥,讓日立的老闆向他深深一鞠躬,說句:對不起!
大雕一號 wrote:台灣「連續18年銷售...(恕刪) 哦大雕一號日立擁護者上線了如果廣告屬實為何會有 遭罰60萬???有具體的證明 就與 公平會 告到底 反正日立空調的法務 也是有領日立薪水就跳出來 為公司平反不過這是無關品質的事 只是公司形象受損畢竟日立在大多數消費者心中 已佔有一席很大席的地位如果拿出規格來比 能贏日立的很難 (以公司貨為先決條件)在這19年間曾有景氣低靡的時光 而消費者皆改購買2.3線品牌為大宗而在19年間 初期 冷氣冬販 成果不彰真的在大量販售期間約只有2到3個月所以只要有1年 日立不是第一時 便已違反廣告不實
蠻好的啊!就像上次大金廣告不實挨罰一樣,這次日立同樣廣告不實,一樣挨罰,就證明消費者必須看清楚,單純聽信廣告台詞或網路口碑是會出問題的。 有數據或證明就比較能服人,板上裝大金或大金的相關廠商這麼多,希望能多看到幾篇大金冷氣的耗電實測資料,最好有大金跟日立的pk,那就更完美了。 大金fans,趕快也寫幾篇,把日立幹掉,成為真正的no.1吧!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98年6月3日第917次委員會議決議,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和泰公司)就所代理之大金空調商品,於電視及報紙廣告宣稱「變頻空調 全球第一」、「全球變頻第一」、「DAIKIN在台,變頻連續7年,蟬聯第一」及「全產品日本第一,市佔率超過33%,總噸數日本第一」,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另和泰公司於報紙刊登「日立冷氣 請加油!」廣告,就競爭者商品之品質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公平會除命其停止前2項違法行為外,並處和泰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和泰公司就所代理之大金空調商品,於電視及報紙廣告宣稱「變頻空調 全球第一」、「全球變頻第一」、「DAIKIN在台,變頻連續7年,蟬聯第一」及「全產品日本第一,市佔率超過33%,總噸數日本第一」等,但並未提出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客觀數據以資佐證,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另和泰公司於報紙刊登「日立冷氣 請加油!」廣告,雖已載明資料來源且經核與所引據國內外雜誌報導內容相合,惟自廣告整體呈現效果觀之,已足使消費者就其競爭者誤生國內市場銷售排名日降及事業營運不佳、無法存續經營等負面印象,顯係損害特定競爭對手並意圖在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之比較結果,有違公平競爭之商業倫理,足以影響交易秩序,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之顯失公平行為。更新時間:2009-06-03 11:18:21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98年7月15日第923次委員會議決議,台灣日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日立公司)於廣告型錄、平面媒體與電視廣告及網站宣稱「唯一8度榮獲日本省能源大賞」、「唯一榮獲日本平成19年省能源大賞」及「連續18年銷售第一」,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台灣日立公司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台灣日立公司於廣告宣稱「唯一8度榮獲日本省能源大賞」及「唯一榮獲日本平成19年省能源大賞」,惟經洽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駐日本代表處經濟組表示意見,獲悉家用空調產品獲有8度(含)以上日本省能源大賞者,及日本平成19年(即96年)榮獲省能源大賞之空調商品,除「日立」品牌外,尚有他品牌,是台灣日立公司前二項「唯一」之宣稱,顯與事實不符;又台灣日立公司宣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惟據該公司提供之事證資料顯示,尚缺乏所稱「連續18年銷售第一」之銷售數字或意見調查等直接客觀具體事證以資佐證,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更新時間:2009-07-15 14:19:54政府最愛大廠吵來吵去 告來告去 100萬 60萬 荷包滿滿入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