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by wrote:
俗話說...民不與官...(恕刪)
<你打贏了...最多公司賠你嘛!!幾毛錢有啥大不了的...
不過如果連證據都沒拿到...我想最好是就先別妄動了...否則很可能就是被修理的慘兮兮...順便殺雞儆猴...>
回上一篇回復的人~
沒錯~還真的是心有戚戚焉阿!不過其實01論壇是有很多公司或工廠的人也會來這逛逛的,比如跟樓主事件有關的燦坤跟先鋒,既然都會要你來這01道歉那是不是表示可能他們的人也在這裡看呢?
不過其實樓主發這個道歉文只是會引起對這兩公司反感吧!要你道歉有害無利,說不定樓主的第一篇文大家看了只是噗嗤一笑!不以為然的看看XD不過既然發了道歉文那表示事情鬧大反而更會引起鄉民們注意跟反感吧!
),照片、單據是最客觀的。畢竟我們都沒有看到廠商那邊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