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是如此,誠可謂同病相憐。而且真的是時好時壞,到現在也沒完全解決,真的要在有問題的時候找水電來查才有辦法。
我家是電梯大樓,而且是才交屋不到兩年的新房子。問了管理中心,發現也曾有其它住戶有相同的問題,據說解決方案是換plug(台語發音:普類個),不過我不確定這樣做是否真的一勞永逸,提供你個參考。
至於我目前還在等下次出狀況的時候馬上請水電來查。
以上
cori_yang wrote:
如果自己的權益自...(恕刪)
台電營業規則供大家參考,電表及其相關附件該是由誰負責我想應該就很清楚
第三節 責任分界點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供電設備與用戶用電設備之接續處謂之責任分界點(以下簡稱分界點)。自分界點以下用戶側設備(除本公司之電表及其附屬設備如整套型計器外)其產權屬於用戶,並由用戶負責維護。分界點以上電源側設備由本公司負責施工維護。
第二十二條 各類用電之分界點按下列方式辦理:
各類用電之分界點按下列方式辦理:
一、低壓用戶
(一)高樓大廈:於配電場所外壁或靠近配電場所邊牆之適當處所設置受電箱及受電母線,受電母線與本公司變壓器二次引接線接續處為分界點。
(二)公寓式房屋:在一樓樓梯間邊牆靠外側之上端由用戶埋設一接線匣,以該匣為分界點。
(三)其他:以用戶進屋線與本公司之接續處為分界點。但用戶自備有低壓外線者,則以該戶自備外線與本公司線路之接續處為分界點。
二、電表以集中方式裝設之用戶
如集中電表負荷側線路產權係屬本公司,則以集中電表負荷側線路與用戶進屋線之接續處為分界點,如集中電表負荷側線路產權係屬用戶,則以集中電表前為分界點。
第三十一條 用戶用電計量所需之電度表由本公司置備,但用戶應提供適當場所及預置接線箱,以供裝設電度表。
檢驗送電後電度表接線箱由本公司負責維護,用戶對所使用之電度表,應依使用借貸關係有關規定負善良保管之責。
電度表接線箱通常是位於用戶自備外線與台電公司線路之接續處。一般都是在電表之前。所以這樣看起來電表底座和自備線路都是要自己請水電來維修。
起初是發現廚房燈會閃爍,後來注意觀察,是全室的燈都在閃
問了左右鄰居都沒這問題,因為沒影響我的生活,所以鴕鳥的不去理它
直到上上禮拜,家裡瞬間跳電又復電(應該不到一秒),檢查電箱、電器皆正常,所以又繼續鴕鳥
上禮拜又一次瞬間跳電又復電,這次壞了一個"附加漏電斷路器的無熔絲開關"跟"一台電扇"
隔天請建商過來檢查(我家新成屋,還在一年保固中),建商水電過來檢查並無異狀,要我請台電來看
台電效率很高,早上報修,下午就來了
台電剪開鉛封發現,我的中性線根本沒鎖,只靠線的重量及應力掛在中性線的匯流排上而已
台電幫我鎖好之後(沒鎖很緊,必須要斷整個大樓的電,才可以用板手鎖緊),目前測試了幾天都很正常
這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路大神:
1. 我入住半年了,為何最近一個月才出現電燈閃爍的狀況,前五個月都沒事?
2. 如果中性線沒鎖緊,是否容易造成"附加漏電斷路器無熔絲開關"壞掉,聽到很多鄰居的無熔絲開關壞調的災情
3. 中性線(沒鎖)只掛在匯流排上,是否會造成電費增加?我們4口之家(小孩中班跟小二)早睡早起(21:00~06:30睡覺時間),冬天也沒開暖氣,全室LED燈,電視連插頭都沒插上去,比較耗電的就只有電子鍋跟水波爐,但也只有煮晚餐會用,電費都高達1200以上,再加上公用電費都要破2千塊。以前住透天,而且人口數更多,電費也沒這麼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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