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0214 wrote:房東住南部, 委託...(恕刪) 昨天剛好聽到電台律師說這狀況,兩條路1. 發存證信函給房東要求她修,熱水30度不夠熱而且表明這種配電方式會電死人,要求她三天雇工修復完成,不然你就會自行雇工修,相關費用由再來的房租裡扣除。(這是房東的責任,房客的權利)2. 發存證信函後,搬家,並要求退回全額押金,這個月租金還是要給她,但是可以僑看看退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