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chieh wrote:搞不好 數字網的人...(恕刪) https://foreseer.live/2017/02/09/%E3%80%90%E6%B3%95%E5%BA%AD%E8%B8%B9%E5%85%B1%E3%80%91%E9%9B%A3%E9%81%93%E6%88%91%E5%AE%8C%E5%85%A8%E4%B8%8D%E8%83%BD%E8%AA%AA%E4%BD%A0%E7%9A%84%E5%95%86%E5%93%81%E5%A3%9E%E8%A9%B1%EF%BC%9F%E8%A8%80/只要陳述事實為真,無過度誇大,且評論之事項係涉及公共利益(如醫療、消費等皆為可受公評之事,均涉及公共利益),不過因評論者是基於合理憑據而說出,為保障言論自由、防免寒蟬效應,都可以因刑法第310條第3項、第311條阻卻違法,不該當誹謗罪
我是路人,請問樓主有有截圖證據嗎?沒有證據空口白話很奇怪。LG客戶一堆,為何要聽他的???而且我記得他有說他不客戶推大陸公司的產品,如果是這個理由,個人公司想賣什麼產品是個人自由,也成立吧。如果你覺得自己的產品比他好比他便宜,你大可另外開個賣場把他的客戶搶過來不是?這很公平吧而且別人要賣什麼產品不喜歡或比較貴大可不買不是?如果他東西很爛又很貴,那麼競爭,生意自然做不久。我覺得他東西沒有特別便宜,但也不會比別人貴,也不會給大家爛東西,售後服務絕對找得到人處理。重點是形象。他回饋社會及照顧員工的形象是大家喜歡的原因之一,敢問有哪個老闆願意這樣對員工的?敢問有哪個老闆這樣回饋社會,捐兒童院幾百萬幾百萬的花的?每個人有經營賣場的本事所以有人就是寧願跟他買也不要跟無良企業買但相對的看他營業額衝成這樣眼紅的人鐵定也有,這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