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風浮雲 wrote:
如果我沒有老花的話,...(恕刪)
老花+1
最右下角紅圈處寫的是2017
那個尾數1跟7還是可以分辨

隨風浮雲 wrote:
如果我沒有老花的話,這使用期限是到 2011 年 4 月 12 日,也就是說已經過期了三年多,如果你買的早一點,那買的時候至少也還有三年以上的保存期限(金頂電池是以出廠日期加上五年為最佳使用期限),也就是說這個電池也放在你家八年以上了,這樣子的東西如果它沒爆炸就屬萬幸了吧(出廠到現在也九年多了,早就超出電池的保存限期了,當然電池放到會爆炸也是不容許的,不然就買過期電池來當炸彈了)!你怎麼還會期待它不漏液。
隨風浮雲 wrote:
如果我沒有老花的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