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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電退換貨問題




大大如果覺得店家有理 那請問大大氣沖沖離開的意思?

文章提及物品沒拆封過 就知道物品太大? 姐姐透視眼?

大大你誤會我了 我可沒說換貨的人都是隨便 商品有瑕疵換貨很正常的事

隨便的是 自己選定的東西 回家後悔又拿來退的人 這才隨便 !! 買東西前醒三思!!
法律保護消費者, 當然也保護業者!
無故就找店家取消交易... 這也不合法!

某些商家自行公告若干天內可以無條件退或換貨, 那是那些商家的單行法
消費者不能主張業者比照!


實體商店銀貨兩訖後, 實在不該片面取消交易
假如可以片面取消交易, 那是否商家也可以逕自去到你家把貨搬回家退你錢, 告訴你不賣你了?




話說回來...
不管是哪一家店哪一種業種, 要退貨... 其實也未必都不行
心平氣和低調的跟店員說說看, 應該也不難(除非你商品刮傷了或是沒有包裝或是包裝不全破損等等)

說穿了, 端看店員當下的心情感受, 他要是覺得"你(顧客)很不禮", 那就端出"不可退"王法出來囉!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話說

一句話將心比心啦

假如東西你拆封了,沒有瑕疵問題店家不給你退換貨,我個人是覺得合理

你要想想假如店家給你換了或退了,下一位消費者萬一買到你退的商品,是拆封過的會是怎樣的心情勒?
rex111ku wrote:
我知道網路有7天的期限可以退換貨,但是實體商店不知道有其他法令可以保護消費者嗎?...(恕刪)

我想您應該聽不下去, 但事實是如下:

以您的案例, 別想走法律了, 目前無可用法律。
找消保官也沒用, 不然找立法委員好了, 可能有用!
法律保護消費者, 但也不會無限制保護消費者, 銷售者也要保護, 不然誰要賣東西啊!

買賣行為, 若沒有可適用專門法律, 那就用民法, 但您只是單純個人想換貨, 不是商品瑕疵, 民法很難找到適用法條, 不然您就請律師上法院告吧, 看看能不能找到法律漏洞或行為瑕疵.

法律是基本保障, 有些店家的保障優於法律, 例如退換貨規定, 但不能主張A店有這規定, 要求B店適用, 除非這規定市面上有99%的店家都如此, 才有機會要求適用。

郵購或訪問買賣:
「郵購」兩個字應該不會「字面文謅謅」, 想必會懂, 而「訪問買賣」為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的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行為。例如:推銷員到家裡販售商品,在公共場所任意向路人推銷商品等。您不會是郵購,是訪問買賣嗎? 應該也不是吧!

所以, 您就選一個方法吧:
1.態度和善的拜託該店店長。
2.找出您購買這家店有沒有公告購物規定, 仔細看條文有沒有可用的。
3.找立委、找高官施壓。
4.找律師告, 雖然不太可能贏, 但店家基於不想為小事麻煩, 就先和解。
5.氣沖沖的接受不能換貨的事實。
6.心平氣和, 學到經驗的接受不能換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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