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問題如樓上大大說的,要有人肯幫你裝.
以下是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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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立法院於94年1月11日通過消防法修正案,並經 總統於同年2月2日明令公布,
增訂第15條之1及第42條之1有關熱水器承裝業制度規範及違規處分規定。
自民國95年2月1日起,須由通過「特定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的技術士,
遵照安裝標準負責熱水器與配管安裝,以減少一氧化碳中毒引發民眾生命及財產的損失。
另外使用燃氣的熱水器及配管承裝業者,應向直轄市或各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
始得營業。同時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亦不得安裝燃器熱水器。
新通過的消防法規範熱水器應裝設在建築物外牆,或裝設在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位置。
如果環境無法符合,也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屋外。
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1規定,凡違反相關證照規定, 承裝業者及實際執行安裝者都將受罰,並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鍰。 若限期未改善,可連續處罰,並施以停業處分。
熱水器:
1. 熱水器必需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檢驗,通過認證的產品會貼有下圖的小標章,安全較有保障,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2. 熱水器上必需有台灣區瓦斯器材同業公會授與具有瑕疪意外責任險的TGAS標章,如下圖所示。由於TGAS與中央產物保險公司簽有保險契約,當真的發生意外且製造商需負賠償責任時,產物保險公司將予以理賠。

3.如果買的是進口的"水貨",那就必需確認是否具備原產地的安全認證了。在台灣會想入手原裝進口熱水器,幾乎都是鎖定日本貨,那麼最基本的就必需有日本瓦斯器材檢驗協會(JIA)的認證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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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執照是一般水電行都必備的,但他們同時也是台灣熱水器經銷商.
為了利益,應該不會幫你安裝自己從大陸買的.另一方面,應該也害怕被人爪耙子,裝了沒台灣認證的熱水器,被檢舉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