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裝即熱式電熱水器的使用現場,不外乎為開放式與封閉式
"開放式"即出水直接連接蓮蓬頭使用
"封閉式"即可多方出熱水,如洗手台/洗碗槽/洗衣機等
早期的開放式電熱水器,有多數裝設在封閉式的使用環境裡
為安全帶來了隱藏的危機,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因為
(以下文章引自"瞬熱式電熱水器國家安規、安全與未來"一文)
20年前的瞬熱式電熱水器CNS國家標準規範只有單一熱水出口(開放式-出水端不得加裝任何閥類止水)的檢驗標準。且未要求在機體明顯處加註警語(出水端不可加裝任何閥類止水)。然而當20年前衛浴廠商大力推廣冷熱水混合龍頭及單槍式混合龍頭時,將開放式瞬熱型電熱水器的熱水供應,裝在冷熱水混合龍頭的封閉式配管現場,此現象陸續受到消費者品質安全的質疑。
直到民國91年1月1日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利商品檢驗與世界國家標準相容,民國91年引進歐洲電器(ICE60335-2-35)檢驗標準。標準中在瞬熱式個別規範分開放式與封閉式兩種。
針對現有市場瞬熱式電熱水器功能型式辨別不明確,使購買者易產生誤裝危險之判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經全國一致性會議討論決議,決議內容如下:『決議:本體外殼應標示開放式或封閉式,且開放式之瞬熱式電熱水器外殼出水口旁應標示警語:「出水口不可連接水龍頭或任何說明書規定以外的配件」會議記錄公告後,新申請案依本次決議要求,已發證案件於延展時,再依本次決議要求補正。另請各分局聯繫轄區廠商對已通過驗證產品配合辦理。』,已函文告知相關單位及生產廠家。
民國92年以前已裝置在封閉式現場的產品應該是潛藏風險的。
那麼應該如何排除使用風險呢!可作以下選擇:
1.更換封閉式產品機型。
2.通知專業廠商進行產品安檢。
3.修改配管現場改為產品直接出水淋浴。
而民國92年始有國內廠商通過封閉式安規試驗的產品上市,惟民國92年以後按裝在熱水出口以閥類(水龍頭)控制的現場又安不安全呢?答案是 ─「須確認所裝之產品外殼須標示「封閉式」字樣」,才符合出水龍頭可控制之防空燒安規,以確保國家標準合格的使用安全。
要詳閱”瞬熱式電熱水器國家安規、安全與未來”一文或相關技術文章,請找台北市水電衛生設備同業公會或台灣廚具等刊物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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