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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契約容量電費帳單的疑問

小弟家中是使用契約容量,在電費使用上的確比較省一點,但小弟對於電費單上30 的契約容量有個疑問,於是小弟打去台電問跟我說那是每15分鐘平均的瞬間用電,但是沒辦法跟我說是甚麼單位(客服好像也不懂),想請問版上大哥大姊,契約容量那個意思是,我每15分鐘平均用電量不能超過30千瓦小時的意思嗎???
就是瞬間用電量不要超過3萬瓦?
以下附圖
2015-04-02 11:43 發佈
不好意思順便請教
我們這也有一間是契約用電
有分日間電價 夜間電價
一直很好奇它到底是怎麼去分別算出日夜的費率?

是人工巡查登記?(譬如看見這間工廠夜間都沒作業,所以電費就都用日間電價去算?)

或是契約用電電錶本身就跟家用電錶不同?好分別出電價價差?

===

30千瓦應該是你們當初申請的容量?而不是瞬間用電量?

嗯~另請教這是家庭使用?用電度數怎麼會那麼高?(這應該是工廠等級了?)

如果一整年下來,最後用的電是超出契約的電量,會多罰一筆錢嗎?

yhn987nhy wrote:
小弟家中是使用契約...(恕刪)


住家還是工廠嘛?? 一般都是大樓的公電才會需要到30 千瓦??

專業的恐怕要 專業的來回答!!

我也想知道!!

Mirage-Ulysses wrote:
不好意思順便請教我...(恕刪)


30千瓦是契約容量,台電客服是說每15分鐘平均電量不能超約,但是卻說不出是怎麼樣的單位是超約...電功率?
用電度數是因為家裡有18台冷氣,室內球場水銀燈照明也很耗電,所以導致度數這麼高,以前更高.. 全換了變頻冷氣差很多

我所了解的用電度數另外算,不會有這整年的問題,怕得是15分鐘平均用電超約加收就會貴很多,但我還是不了解他超約的單位及意思...


tsai5059999 wrote:
住家還是工廠嘛?? ...(恕刪)


同上...

yhn987nhy wrote:
30千瓦是契約容量...(恕刪)


我覺得 多打幾次客服應該問的出來!!

你家 簽30千瓦 平均都有28 蠻容易超過的!!
就是15分鐘的瞬間使用功率不能超過30千瓦=3萬瓦,每超過一千瓦會罰兩倍的錢吧
另外這種用的是數位電表,不是傳統電表

tsai5059999 wrote:
我覺得 多打幾次...(恕刪)


打好幾次,都說要找電務人員,然後找不到人變成雞同鴨講....28是那段時間家裡有點亂用,稍微注意不要同時啟動太多冷氣就還好了


johnlee.tw wrote:
就是15分鐘的瞬間使...(恕刪)


我是這麼猜測的,因為單位是寫千瓦小時
感謝大大的回答這樣我大概有個底了!

johnlee.tw wrote:
就是15分鐘的瞬間使用功率不能超過30千瓦=3萬瓦,每超過一千瓦會罰兩倍的錢吧

以前會覺得罰兩倍會很多錢....其實也還好啦!!! 原本以為是電費...結果是基本費...
yhn987nhy wrote:
小弟家中是使用契約容...(恕刪)



表燈電價
一、適用範圍:
(一)住宅之用電。
(二)其他非生產性質用電場所之電燈、小型器具及動力,合
計容量未滿100瓩者。
(三)低壓供電生產性質用電場所之附帶電燈及小型器具。
二、供電方式:
以交流60赫,單相二線式110或220伏特,單相三線式110/220
伏特,三相三線式220伏特或三相四線式220/380伏特供電,
但每戶概以單一方式供電。
三、時間電價契約容量之決定:
參照第九章之規定。
四、電 價:
用戶得選按「非時間電價」或「時間電價」計費。



(三)供電容量之限制:
視本公司電力系統負載情形而定,如非夏月、週六半尖
峰或離峰時間可供容量用罄時,本公司得隨時停止受理
非夏月、週六半尖峰或離峰電力之申請。
五、電費之計算:
(一)非時間電價用戶:
1.每月電費按實用電度照上列電價計算,但實用電度不
及底度者按底度計收,其標準如下:
(1)單相低壓電表每安培以2度計算,但電表容量超出
10安培者,概以20度計算。
(2)三相低壓電表每安培以6度計算,但電表容量超出
10安培者,概以60度計算。
(3)單相高壓電表3,300伏特者每安培以60度計算,
6,600伏特者每安培以120度計算。
(4)三相高壓電表3,300伏特者每安培以100度計算,
5,700伏特者每安培以180度計算,11,400伏特者每
安培以360度計算。
2.用戶因實施隔月抄表、收費,其計費之分段度數概加倍計算。
(二)時間電價用戶:
1.每月電費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
2.基本電費按戶及按契約容量計算,流動電費依尖峰時間、

週六半尖峰時間與離峰時間實用電度分別計
算。但用戶僅在週六半尖峰時間或離峰時間用電而
申請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或離峰契約容量者,基本
電費按戶及按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與離峰契約容量
計算,流動電費按週六半尖峰時間與離峰時間實用
電度計算。
按契約容量計收之基本電費照下式計算:
夏 月
基本電費=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夏月
週六半尖峰或離峰契約電價 × [(週六半
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經常
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0.5];惟
後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按0計算。
非 夏 月
基本電費=非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非
夏月契約電價×非夏月契約容量+非夏
月週六半尖峰或離峰契約電價×[(週六
半尖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
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0.5]
;惟最後一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按0計算。
3.按戶計收之基本電費,不列計功率因數調整費。
4.用戶當月份未用電者(抄見度數與最高需量均為0),
基本電費按核定電價50%計算。
5.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時,其超出部分按下
式計算:
(1)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高
需量-經常契約容量。
(2)非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
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3)週六半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週六半尖峰時間
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
量+週六半尖峰契約容量)。
(4)離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離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
-(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週六半尖
峰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
(5)各時間之超約用電,其超出部分不重複計算,即週
六半尖峰時間超出瓩數應扣除尖峰時間超出瓩
數,離峰時間超出瓩數應扣除尖峰時間或週六半
尖峰時間超出瓩數之較大者。
6.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其契約容量時,超出部分依各
該不同供電季節、不同供電時間之適用電價,按下
列標準計收基本電費,並概不給予功率因數及基本
電費等電費折扣。
(1)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
(2)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三)軍眷用電按「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之規定
計收。選按時間電價計費者,其基本電費不予優惠,流
動電費各時段優惠用電度數依各時段用電度數佔總用
電度數比例分攤,並按核定優惠電價標準計算電費。



契約容量
用電需量係指某一特定時段內有效電力的平均值,所謂「特定時段」是電力公司之計費時段,一般而言有15分鐘、30分鐘或60分鐘,作為計算用電需量之週期,目前台灣電力公司係以15分鐘平均值為需量之計算週期。由於用戶用電設備有參差因數存在,即在同一時間內不一定所有用電設備均同時使用,因之電力公司與用戶雙方約定以最高用電需量千瓦(kW)數作為約容量(Contract demand),並以契約容量作為計算電費之依據。另方面電力公司按契約容量準備供應電力之供電設備,因之亦要求用戶依契約容量使用電力,以保障電力系統供電之安全。如用戶因臨時增加用電設備使電力會超過契約容量,稱為超約用電。此時應注意到是否因超約用量影響系統供電設備安全,且會使用到系統上的備轉容量,其設備利用率較低,故分攤成本高而造成增加電費負擔。
一般工廠用電可能有淡季、旺季或季節性用電多寡的差異,以及在生產階段有尖峰、離峰用電之差異,因之需檢討全年度之用電情形,再決定與電力公司訂定契約容量,如當年度負擔之基本電費最少,則該契約容量即為最適當用電容量。
yhn987nhy wrote:
契約容量那個意思是,我每15分鐘平均用電量不能超過30千瓦小時的意思嗎???

正確來說是設備總耗電量 30KW 不能同時開啟 15 分鐘以上,持續 15 分鐘的最大值會被記錄下來。

單位是KW,您申請 30KW ,這張單子最高使用到 28KW,算是緊繃了,超過時是超過的部分基本費以兩倍計算,不是全部基本費加倍。

契約容量的電表有好幾顆,其中一顆是紀錄用電最大值,持續用電 15 分鐘的最大值會保持在這顆電表上,每次抄表會歸零一次,經常需量就是看這個表。

契約容量單位是KW,不是 KW/小時,使用電力KW與時間的累積才是 KW/小時。

契約容量所使用的電表不一定是電子表,也可能是機械表,在電子表出現之前早就有契約容量用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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