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0/17在家均通訊行位於彩虹3C廣場買一支藍牙耳機「炫藍AVF2」待機時間不到一天,通話又有雜音,10/23拿到賣場去退,不肯退錢,說要送維修,過了七天的時間還是不肯退貨,店長叫林俊昌很惡劣的口氣叫我去消基會申訴他,還說有本是就去告他,說就是要跟我來硬的。
樓主息怒一下吧,實體店家是沒有7日退換貨的基本上就是店內驗貨,沒問題的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出店門有問題就必須用保固了關於7日退換貨問題站上已有多次討論,請搜尋一下PS.良心建議一下先爬文在發這種標題,小心店家可以告你惡意毀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