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這家通訊器材行

本人於10/17在家均通訊行位於彩虹3C廣場買一支藍牙耳機「炫藍AVF2」待機時間不到一天,通話又有雜音,10/23拿到賣場去退,不肯退錢,說要送維修,過了七天的時間還是不肯退貨,店長叫林俊昌很惡劣的口氣叫我去消基會申訴他,還說有本是就去告他,說就是要跟我來硬的。
2008-10-30 19: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通訊器材行
樓主息怒一下吧,實體店家是沒有7日退換貨的
基本上就是店內驗貨,沒問題的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一出店門有問題就必須用保固了

關於7日退換貨問題站上已有多次討論,請搜尋一下

PS.良心建議一下先爬文在發這種標題,小心店家可以告你惡意毀謗
這家店怎麼那麼多名字
家均? 全線? 采昇?
經消基會證實,雖然七日之內新品故障,但賣家不需負退貨責任,針對以上樓主所發言論,如造成貴公司信譽受損在此向家均通訊行全體員工道歉。
甚麼跟甚麼???
樓上突然跑個一個人回答?
看不懂是再回復啥意思哩?

BLOG:http://www.dotblogs.com.tw/aquarius6913/Default.aspx
aquarius69131 wrote:甚麼跟甚麼???樓上...(恕刪)

店家自行更正文?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本人基於對消保法的認識不清,不明白店家有權力不退貨,導致與林店長發生爭執,以上所發表言論若造成店家信譽受損,在此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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