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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模式

今天在飛機上,把報紙看完後有些無聊,想玩個遊戲打發時間,
於是把手機拿起來選擇了飛航模式,
不久後空中小姐看見便跑過來要求我關機,
畢竟不是非用不可,當然我很配合的就將手機關閉。
只是相當好奇"飛航模式"這功能究竟是能用不能用??
我有問了下空姐,空姐的解釋是
"該功能是手機廠商自行研發,並未通過認定"所以依然禁止使用。
有人有跟我的情況類似而被警告嗎?
當下個人是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啦!
2007-10-01 21: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飛航模式
伏特 wrote:
今天在飛機上,把報紙...(恕刪)


我之前都越到過,有些航空公司的空服對手機瞭解不是很足,所以就算你開飛行模式也會建議你關閉手機!
民用航空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8 日 修正)

第 43- 2 條 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啟艙門止,
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
前項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禁止使用規定,由民航局公告之。

記得數月前看華航國際線機上的雜誌是說10000ft以下禁用電子產品 全程禁用通訊器材
若你使用的手機未發出訊號(含藍芽.紅外線等等) 且在10000ft以上 是無法可罰的
所以把它當相機來用或mp3來聽是可以的

當然空姐說"未經檢測"是非常不恰當的
一樣是電子產品 相機卻不檢測有沒有發出訊號 現在有紅外線傳輸的相機也不少
如果客人拿著一台相機造型的手機怎麼辦(現在手機的造型趨勢..)
我想這大概是國內線的空服員吧 國際線素質比較高(公司教比較多)
只要是不影響飛安(不發出訊號)的電子產品 在10000ft以上可以正常使用

而要如何確認達10000ft呢?
通常機長都會向客艙的空服員報告 cabin crew ten thousand
只要看空服員起身工作 就是了
機內旅客使用電子用品規定
下文來源:交通部民航局網頁
一、依據:
民用航空法第43條第三項訂定。

二、適用範圍:
  搭機旅客於關艙門後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佈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時起至開艙門止,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 國內線全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 (Citizen Band Radios )。
       2. 行動電話 (Cellular Telephones)。
      3. 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 (Transmitters that remotely control devices such as toys)。
      4. 個人視聽用品如CD/MD/VCD/DVD/MP3/ 唱盤與TV Receiver 。
      5. 攝影裝備如Video Camera and Portable VCR
      6. 電子遊樂器 (Electronic Entertainment Devices)。
      7. 電腦及週邊設備 (Computer and Peripheral Devices),如Laptop/PDA/Electronic Dictionary/Calculator。
      8. 收音機 (Radio Receiver)。
      9. 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 (Transmitting Devices)。

  〈二〉、 國際線全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 (Citizen Band Radios)。
       2. 行動電話 (Cellular Telephone)。
      3. 各類遙控發射器,如電動玩具遙控器等 (Transmitters that remotely control devices such as toys)。
      4. 其他發報類電子用品 (Transmitting Devices)。

  〈三〉、國際線起飛及降落階段(飛行高度壹萬呎以下)禁用以下電子用品:
      1. 個人視聽用品如CD/MD/VCD/DVD/MP3/ 唱盤與TV Receiver。
      2. 攝影裝備如Video Camera and Portable VCR。
      3. 電子遊樂器 (Electronic Entertainment Devices)。
      4. 電腦及週邊設備 (Computer and Peripheral Devices) ,如Laptop/PDA/Electronic Dictionary/Calculator。
      5. 收音機 (Radio Receiver)。

三、實施辦法 :
  〈一〉、航空站應於站內運用文宣及廣播向旅客宣導個人電子用品禁止使用規定。

  〈二〉、航空公司應於報到櫃台提示旅客個人電子用品使用規定。

  〈三〉、航空公司應於關艙門後提示機內旅客禁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規定。

  〈四〉、旅客使用本規定適用範圍所列以外之電子用品時,於飛行中如機長懷疑干擾飛航系統,得要求停止使用該項電子用品,並於確定不影響飛行安全情況下,准許恢復使用。

  (五)、機上違規使用電子用品時,依民航局訂定之「機上乘客使用個人電子用品處理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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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明文規定航行全程禁用行動電話〈全程之定義:自飛機客艙門關閉後至客艙門再次開啟之歷程〉



AIMHICAF wrote:
機內旅客使用電子用品...
民航局明文規定航行全程禁用行動電話〈全程之定義:自飛機客艙門關閉後至客艙門再次開啟之歷程〉
(恕刪)


這就是我比較疑慮的部份了
一個沒有通訊功能(如果飛行模式真的有關閉此通訊連線功能)
那嚴格來說應該只是一個"手機外型"的電子產品吧??
其中還有PDA等多項功能可以使用,
對於手機廠商開發出這功能卻依然不能使用我是感到比較訝異,
關於everymayday大大說的認定方法,
我個人也比較贊同這樣的認定比較不會有疑慮吧。
用數據來做個標準,而不是拿"外型"來當作認定標準。

另外"飛行模式"<---這功能不知道有大大比較了解的能解釋一下
這個模式跟一般正常待機狀態下有什麼不同嗎??
上次坐長榮的班機,被可愛的空乘翻白眼要求關機,還真是懷念啊
我的M600i也有飛航模式,詳細的說給空乘聽,也是沒用,算了吧
反正機上還是有娛樂的,安全比較重要是吧~~~
就算開飛航模式也會建議你不要用,為什麼呢?
因為你用了別人就會跟著用,但是又不是每個人都會用飛航模式
畢竟不是每支手機都有,也不是每個人都了解啥是飛航模式
再者我怎麼知道你是在用飛航模式還是一般模式
萬一大家都拿出來用,有人開著一般模式用(不管他是故意還是無心)
你要怎控管?
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有看到客人拿出手機來就會勸導不要使用也是很合理的做法
不難理解吧
的確 可能會引起不良效應
所以還是不要使用會比較好
但以法來說 是沒有問題的(國內線除外)
因為使用的是"遊樂器"或"mp3"或"相機"
但其實這之中 模糊地帶還是存在
如果為了自己的生命著想
為了所有旅客的生存著想
還是~~不要用吧

剛才發現國內/外線有差別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律法永遠追不上時代的腳步』
既然法規有規定,我想樓主還是別去踩線的好

國內線的法規比較嚴苛,國外線就比較彈性,NB也可以拿出來用
不過大家有志一同的是,手機通通禁止!

買台PSP 或 NDSL 當隨身遊戲機比較快...^^
生平最恨只有一張嘴,而毫無半分建樹的人!
PERON wrote:
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恕刪)


現在的隨身遊戲機
是不是也有會發出無線信號啊!
同理可推,跟手機一樣
遊戲機也最好不要玩,是嗎?

還有
我都是商務旅遊
我每次都會看到很多人在飛機上用Notebook
現在的Notebook幾乎都有WiFi跟BlueTooth
怎麼從來沒有看到有人被空服員制止的


最好玩的是
手機會影響飛航安全
到目前為止似乎仍然沒有一個科學根據喔

倒是目前為止
唯一一次乘客在機上使用電子設備照成空難(全死)
的原因是因為乘客使用機上的電子娛樂器造成的
藍色啤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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