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路過通訊行順便進去看看
一位太太正在和店員吵架
吵架的理由是....太太買的手機不到一個禮拜就非人為因素送修
所以她覺得自己買到機王.而要求換新機而不是送修到好
我是覺得很合理.如果是我的話也會這樣要求
消基會有針對這個Case保護消費者的法條嗎??
這樣的情形可以要求退貨嗎??
而不是送修
-------8/13 補充------
各位大大不好意思
說明地不清不楚的
我進去的那一家就是中華電信
我都直接網購~背後的店家也是有店面的~~
但是網購有受消保法七天內換貨的保障
過了七天有問題都直接找原廠~也不用再回到原購買店家看人家臭臉~跟收手續費
難怪現在開店的都很難做~~主顧關係不好~也是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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