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去某家電信的門市解約 因為要出國了 還有幾個月合約才到期 他就預繳了後面的月租費 然後辦理解約.
之後同一天跑到另外一家同電信的門市 店員說某手機有在做促銷 就買了那隻手機.
一年後 回台灣 既然發現 解約既然變成續約 還要繳好幾千塊 來來回回跟客服查明 都互推皮球沒有一個所以然.
這個月我妹又回台 才得知被這家電信公司告 直接去了直營門市 調了合同來看 才發現被仿冒簽明續約.
電信公司說 這不是他們的疏失 照樣告我妹 而且辦理的店員已離職 不關他們的事.
報了警 這小姐卻說 是我妹本人去續約買手機 不然手機也不會那麼便宜的 也應該是我妹簽的名 不然他也不知道是誰簽的名..
天阿~ 手機什麼款什麼價 沒事先查清楚 消費者 怎麼知道 他的市價? 而且 現在到底是要告電信公司 還是要告小姐, 他們還說 要我們舉證是這家電信公司誰仿簽的名..
我們最好是知道是這家電信公司 幾千個店員裡面誰簽的啦!!
===> PAGE 2 有後續發展..
belamo11y wrote:
謝謝維尼爸的回應~ 原來還需要 寄出存證信函提出異議 必要的話 再通報消基會 !
了解了! 感恩!
大錯特錯, "消基會"是民間單位(基金會),沒有任何權力,頂多炒新聞
有權力介入的是政府的 "消保會"跟消保官
申訴是向"消保會"而不是消基會,別鬧笑話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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