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11/30買了部ACER ICONIA Smart S300
在2011/12/16送修
原因為
LCD PANEL LOOSE ,BATTERY COOVER LEFT SIDE
ACER指我人為損壞,要求我支付零件費,零件費為HKD$ 500
我又沒跌過,何來人為損壞?於是跟修理人員理論
理論後零件費降至HKD$400
直至今天送修半個月仍未修好,ACER:零件未到
整手機要400,OK,整
送修半個月,未修好
打過去
説零件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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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去了消費者委員會網(HK) 投訴ACER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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