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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內部主管對員工的態度...

這篇文..我不該放在哪個版面
若知道的朋友~請告知我一下~感謝!

我有一些朋友是在遠傳內部當客服~
她們的上班內容我就不便多說~其實她(他)們是很辛苦的!每天都要被客戶罵~
又要被一些腦殘的主管刁~
有在遠傳當客服的朋友~我想你們應該都知道~我也知道妳(你)們的無奈與辛苦~但這我就不多闡述了...

我想要說的是~
當一個主管
對自己的員工性騷擾~
事後道歉跟員工說不要說出去~
而因員工為了這份工作而息事寧人~
之後~這主管處處刁難員工~且不只一位!
而員工在上線接電話處理客戶事宜~
確被懷疑指控員工洩露客戶資料~
又剛好當下的時間點沒有被隨機紀錄到~(因為員工們上線時~公司系統會隨機紀錄)
但員工又沒佐證可以完全證明沒有做違反規定的事~
若不是人為~那是否是系統有問題?還是有人故意在背後操控?

員工家裡自己的奶奶叔叔相繼過世~
但主管不準請喪假~
我想問...這合理嗎?!
員工出車禍~
雙腿膝蓋關節骨嚴重挫傷~走路都有問題了!
主管不準假~還說那手跟嘴若沒受傷~那應該可以來上班吧?!
這樣....他還算是人嗎?!

當然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事情~
員工們敢怒不敢言~
只能私下討論~只能暗地啜泣怒罵!

我不是說遠傳這間公司不好~這跟是不是遠傳無關~
而是跟個人的品性與態度有關!
我相信不只是這間公司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在現今的社會裡~
在各個不同的角落裡都會有類似情事發生!
大家都是為了一口飯~只是為了生活在求暖飽!
為何就是有些人這樣的腦殘?

也許有人會說~大不了可以不幹啊!!
沒錯!不爽!是可以不做!
但員工們的人格被污辱了!被冤枉了!被騷擾了!
身理和心理都受到傷害!
這要向誰討個公道?!

或許有人會認為我是在裡面上班的員工~
但我不是! 只是我聽太多這些事情了!!
我只是想 這些不公平的事~是否能有適合的管道去處理?
能讓這些員工們受到應有的對待!

而...若有在遠傳上班的朋友們
也請出個聲~讓大家知道你(妳)所遇到的不公!
不要默默的去承受苦往肚裡吞!

也還望01上廣大的朋友們幫一下忙~
看是否能有方法去把這些不合理的事情能有好的處理方式!!
感謝!!
2010-11-17 5:05 發佈

marantz0206 wrote:
這篇文..我不該放在...(恕刪)


支持+1

每個人都有免於被騷擾的自由

每個人都有自在工作的自由

每個人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王如弦 主委出面處理一下吧!

徐旭東 董事長出面處理一下吧!

推推~

我有位朋友,在台X大的客服上班…
除了性騷擾還沒遇到
其它不合人性的要求…那些主管都做到了
如果是徐旭東的公司
這現象倒是很正常
上面爽的沒事幹
沒事以刁下面為樂
找媒體爆料比較快,遠東集團這幾年負面新聞不斷
如果樓主說的在被媒體爆出來
相信能給他們有所警惕
不過他們也有可能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心態處理
遠傳的人資,有專門處理性騷擾的委員會


(我不是遠傳員工,只是剛好知道)
當一個主管
對自己的員工性騷擾~
事後道歉跟員工說不要說出去~
而因員工為了這份工作而息事寧人~

被性騷擾 , 即使願意原諒對方 , 最好還是保留證據(如錄影/錄音/或對方的悔過書)
以免日後產生其他問題


員工家裡自己的奶奶叔叔相繼過世~
但主管不準請喪假~
我想問...這合理嗎?!

這當然不合理 , 應該可以提出證據向勞委會等單位提出吧 ...
不過只要一提出 , 就得有隨時走路的心理準備 ,
這就是那個主管吃人夠夠的地方, 但是不管如何 , 不能放任對方這樣 ,
以後還是會有其他員工權益受損


員工出車禍~
雙腿膝蓋關節骨嚴重挫傷~走路都有問題了!
主管不準假~還說那手跟嘴若沒受傷~那應該可以來上班吧?!
這樣....他還算是人嗎?!

同上 , 可提出資料向勞委會等單位申速 , 如果是上下班受傷的 , 還可以請公傷假 , 薪資照付....

其實不只遠傳這樣 , 工廠員工何嘗不是這樣呢 ???

另外有個方法不知可行否 , 提供您參考 :
把資料準備齊全 , 向主管的主管面對面談 , 說明原委 , 請上層主管公平處理 ,
當然要婉轉告訴上層主管 , 如果沒處理好 , 這些資料會轉到相關政府部門, 或是媒體上面去 ,
(PS : 不能用威脅口氣 , 但目的就是要威脅 , 口氣自己抓一下了)
相信上層主管會幫您把事情處理好 , 除非那個上層主管跟您的主管是麻吉,那就比較麻煩了.

PS : 這不算什麼越級報告之類的 , 因為要處理的事情是您跟您的主管之間的問題,
當然是找上一級主管去處理 ...







mb1024 wrote:
遠傳的人資,有專門處理性騷擾的委員會...(恕刪)
就算有也不一定能處理,
官官相護呀....

其實這跟遠傳沒什麼直接關係,
任何公司都有可能發生這種情況,
跟"人"比較有關係,
我們公司就有!!!!
據說每間電信公司客服每年都有n %的人要被當

勞工請假規則 (民國 99 年 05 月 04 日修正)
http://www.lawki.org.tw/phpshop//shop.php?mode=bulletin&Bid=37&bsubject=5

第 3 條 (喪假之規定)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
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第 4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
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
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
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性騷擾防治法
http://w3.tpsh.tp.edu.tw/sex/link5.html

最好有錄音證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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