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天跟朋友聊天,突然他說他最近衰到極點了,手機送修聯強結果修完回來手機變成贓貨!
前因後果是這樣子的,日前他接到屏東刑大電話說他的手機是失竊贓機,要他去屏東刑大做筆錄,本來以為是詐騙電話不理會他,結果過了他約定的時間友人沒去,屏東刑大一位陳警官再度來電說如不到案說明要依偷竊罪通緝友人,友人此時感覺不對連忙查證,果然真有此事,前天於是請假去屏東刑大做筆錄,說明情形,他手機已用1年多了怎會是贓機,屏東刑大要他提購買證明就是外盒的序號,但是他的外盒被她老婆賣手機時拿錯盒子給了通訊行,因為他們夫妻用2台一樣的手機(V600),他無法證明手機的來源,想起去年11/28手機螢幕反白送修原本購買的通訊行,11/30手機修好回來通訊行告知他聯強換個機板給他,並給他一張聯強換板的證明單,因為跟通訊行都很熟所以他當場沒收下,結果又叫通訊行去查,果然真的是聯強換給他的機板是失竊贓機,聯強有打電話去屏東刑大說明所以目前友人先回工作崗位。
聽到這理我不禁在想,聯強這麼大的公司怎麼會出這種包呢?是不是有人撿到或是偷那台手機然後有問題送去聯強修理,於是聯強換了個機板給原先的失竊機,那失竊機的機板聯強處理好後又這麼的恰好換給了友人,之前神腦也有個6230還是6230i的事件,那麼代理商也沒辦法去過濾這種情形的發生,我們自己也只能祈求手機不要有故障,現在代理商都是在標榜30分鐘快速維修的同時,一定無法去做逐樣檢查那也只有換板是最快速的,所以我覺得手機如果送修有動到換板的同時,一定要跟維修留換板證明,因為你有盒子也已經不能證明什麼了,誰能保證你被換到的機板是不是別人有報案的失竊機。
chen630806 wrote:
話說昨天跟朋友聊天,...(恕刪)
這種情況 多數為送修手機後 所發生的事情...因為送修回來 很多都是換了手機本体或單換機板
買手機的外盒 多數人不會留下...送修單據 也會丟掉...
最好是能記下何年何月何日送修過手機 才能避免 樓主類似的情況
因為在下的姐姐也遇到過 還是被說 疑似違反青少年性xx法.....後來一查也是聯強換過手機
所造成的麻煩...

但 這能說是聯強所造成的麻煩嗎....
警察查案子 能看到黑影就開槍嗎.....查到手機當前使用者 就不能追查 一共多少門號.人 使用過嗎
聯強 為了提供快速服務 便直接更換手機.主要機板..
難道部門主管.經理 就不會考慮到 手機也是一種查明身份 查明案子的一種工具
不能建立一個資料庫系統 只供警方查案.查詢用....
警察們 你們查案 也努力一點麼

聯強...你們專業點麼...電腦維修都會建檔哪台機器用了 哪個序號的主機板
手機 更需要建檔的 你們卻只用維修系統 這樣真的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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